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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疗服务价格且慢调整

(2014-04-30 02:09:02)

4月27日,在由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公共政策中心主办的2014公立医院改革高层论坛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介绍,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探讨如何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新京报》4月28日

 

无可否认,目前我们的公立医疗服务价格从结构到形成机制上,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扭曲。突出表现在,患者的医疗费用整体过高,但利益分配机制却不尽合理,医疗行业中的核心生产力——医生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相反,大量的利润流入到体制之外,即药品经销商和医药代理的手中。因此,公立医疗服务的价格机制确有调整和完善的必要。

 

问题当然只在于如何调整。郭剑英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结合公立医院改革进行,要坚持不增加患者负担,医保(基金)可承受,有利于体现医务人员服务价值,有利于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关系。这看上去非常美好,如能达到预期目标,当然是皆大欢喜。但现实与理想总是有一定的距离,按照目前的这个改革思路,最直接的追问是:如果既要保证不增加患者负担,又得让医务人员服务价值得到体现,双方都是改革的受益者,那么,谁是改革成本的承担者?

 

我同意这样的观点:价格是由供需决定的,即便是公益性质的公立医疗服务,政府也不必管得过死。适当引进竞争,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样是必要的。但我们同样知道,在医疗资源供应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引进竞争,市场介入价格形成,就必然是意味医疗服务价格的上涨。在这个意义上说,如要保证患者负担不加重,就必须在某他环节减少患者的看病成本。就实际上又回到一个老问题,即破解“以药养医”,让患者压缩药品开支,来支付医疗服务的费用。

 

然而破解“以药养医”谈何容易?从全局性的医疗体制改革,到局部的制度试点,一点很重要的任务就是破解“以药养医”,但是显而易见,收效甚微。具体而言,药品“降价死”的现象依然屡见不鲜,这一定程度上导致“基本药物制度”的变形乃至被架空。更大的阻力在于,目前各大医院的主要经济支持和盈利模式,仍然以售卖高价药品为主,并围绕“回扣制度”形成了一个非常稳定和牢固的利益链。完善和调整公立医疗服务价格事实上是以“以技养医”取代“以药养医”为改革基础的,如果这个基础并不坚实,甚至仅仅是一种制度幻觉,那么改革必然会走偏。最令人担心的一种结果就是,药品价格没降下去,而医疗服务的成本却大幅上涨了,这将进一步加剧看病难、看病贵,与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驰。

 

此前,国家三部委联合发文放开非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定价权。此举赢得了舆论的普遍认可。但显然,这决不意味着我们可以照葫芦画瓢,认为可以放开非公医疗服务价格,就可以同样适用公立医疗。与非公医疗不同,公立医疗服务承担的是让公众病有所医的兜底性的公共服务职能,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不允许贸然试错,否则风险太大。从目前的情况看,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还有太多的基础性工作要做,且慢付诸实践。

 

http://news.sina.com.cn/c/2014-04-28/0230300221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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