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强制验楼计划为安全托底
(2014-04-07 21:33:07)4月4日,浙江奉化一幢只有20年历史的居民楼如麻将般突然倒塌。而同时引起注意的,是上世纪80年代后,我国各地城市化建设提速,大批楼房密集建成。如今,许多楼房的建设年龄已经陆续达到20年、30年。有人担忧,一些城市良莠不齐的建筑进入“质量报复周期”。(新华网4月7日)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公共安全问题尤其如此。“质量报复周期”的说法,绝非杞人忧天,而是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如果说这些倒塌的楼房是已经落下的一只“靴子”的话,那么,那些同样建于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但尚未倒塌然而又随时有倒塌风险的楼房,则是令人焦虑不安的另一只“靴子”。
从安全角度说,同期建成的楼房具有同质性,在整体质量和安全指数上应该相差不大。换言之,榻楼事故有必然性也有偶然性,有些楼房倒塌,则另一些楼房也难以保证安全,继续住下去如同拿生命在赌博。而从经济角度说,在房价如此高企的现实下,让这些居住在危楼中的业主们弃楼而去,另换新居,似乎也不太现实,毕竟成本太高。那么住还是搬,如何在安全与经济之间找到一个适度的平衡,就是一个无法回避的民生问题。
民用楼房的居住安全是个历史遗留问题。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房屋建设质量问题,既有制度上的原因,也有个人的原因,既是一个责任缺失和良心的问题,也有着特殊的时代背景。在这个意义上说,追根溯源,查找问题和事故楼房的责任归属固然重要,但同样重要的是,立足于现实和未来,从更加建设性的角度去思考,如何通过制度补救来还清历史旧账。
2012年,香港就曾推行强制验楼计划,其中清晰界定了私人业主与政府的责任:政府监督不能缺位,业主作为楼宇的产权人也要对建筑负起保养、维修之责。这一制度经验理应在内地广泛推行,并且刻不容缓。其迫切性体现在两点:其一,不仅是上世纪80、90年代,我国新建建筑的使用寿命也只有25到30年,远低于英国的132年和美国的74年。由此可见,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大量而普遍的存在,涉及太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其二,有利于提前预案,厘清责任,避免纠纷。楼房是耐用消费品,即便寿命再短,通常也有十几二十年时间。问题是楼没塌的时候,很难发现安全隐患,而一旦楼塌了,因为时间太久又往往找不到责任人。比如此次奉化塌楼事件,当初的承建方早已解体。推行强制验楼计划,可以及早发现问题,及早解决和追究责任。对一个普遍家庭而言,住房是最大宗的财产,如果没有一种制度性的托底保障,他们很可能出于经济成本的考量而忽视安全问题。
生命大于天。一起起塌楼事故,往往伴随着人员的伤亡。对此,政府部门不仅需要做好事后处理和安置救济工作,更需要反思不足,同时拿出切实有效的行动,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