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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章取义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不讲法律”

(2014-03-27 22:55:23)

近日,律师迟夙生与同事发微博称,在长沙某案件庭审时,公诉人称“这里是法庭,不是讲法律的地方”。该言论迅速引起争议,有网友调侃,这名公诉人可获评2014中国法治人物长沙市开福区法院公布了一段庭审监控录像。录像公布后,事件出现转折。(《南方都市报》3月27日

 

法庭不是讲法律的地方,那该是什么地方呢?或许正是因为这句话太过雷人,太过挑战公众的心理底线,所以在迟夙生律师的个人微博上发布之后,迅速在网络上走红,继而发酵为一件公共事件。这不难理解,身为司法从业者的公诉人,本该知法懂法,却公然在法庭上说过如此违背其职业身份的话来,让公众最为忧虑的其实不是他个人的职业素养,而是整个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好在真相并不难澄清。从长沙市开福区法院公布的现场监控录像来看,这句话是被断章取义出来的。公诉人的原话是,“我不想在这里讲法律,来宣传什么法律是怎么写的”。从公诉人的表达来说,不可否认这句话不够严谨,也很容易让人误解,这一点公诉人事实上也已经意识到,但还是要厘清一点,任何一个稍有语法常识和法律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他这里所说的“法律”其实指的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这与法律本身完全是两个概念,不能因此得出“法庭不讲法律”的结论。

 

一句虽然有表达瑕疵但基本上还算正常的话,为何会被曲解成“法庭不讲法律”这样的雷语?原因无外乎两个。一个是迟夙生作为辩护律师,抓住公诉人这句表达不准确的话,很可能只是一种论辩技巧。在法庭论辩阶段,抓住对方的逻辑漏洞和表达失误,这本身属于技术范畴,没什么问题。只是,把法庭上的原话断章取义之后,改变原来的意思,然后再在个人博微上发表,就相当于进入了公共领域,性质就完全两样了。

 

另一方面则与当下我们的司法公信力不高,公众对司法公正普遍存在焦虑感有关。司法公信力不高表现在各个方面,譬如司法丑闻频出、司法从业者的素质参差不齐,更重要的是,类似这样的雷人雷语雷事,在司法领域并不少见。在此语境下,很多网友会产生一种逆反心理,或者说是“坏消息综合症”,越是不靠谱的话越是容易相信,甚至会有一种娱乐化的解读,也即在快速传播的过程中,人们对这句话的调侃和解构的兴趣,远远大于对其真伪的甄别。

 

事实上,稍加分析就知道,如果心智正常的话,公诉人在法庭上公然说出“这里是法庭,不是讲法律的地方”这句话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在此事件走红网络的同时,也有个别网友曾经提出过质疑,“你确定没漏字没断章取义?”,但是这种理性的声音,很容易就被大多数人所淹没,因为大多数人要的并不是真相,而是他们自己所认为的“真相”。确切地说,很多人其实只是借这句雷语,来浇自己心中的块垒,以此表达对司法体制的某种不满。

 

这何尝不是一种舆论暴力呢?需要警惕的是,这种舆论暴力并不仅仅是一个道德命题和认知问题,它还极有可能演变成一种舆论审判,从而影响司法公正。这并非没有先例,譬如药家鑫案。以这起事件来说,原本只是一起公开审理的案件中的一个花絮,但是随着事态的发展,已经没有人关心案件本身,几乎所有人都被这句莫须有的话所吸引,并且形成极为强大的舆论压力。这会不会让公诉人变得更加弱势,从而微妙地影响整个案件的走向?法庭是讲法律的地方,当然也是讲事实讲道理的地方,断章取义其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不讲法律”。

 

http://news.sina.com.cn/s/2014-03-27/055929800897.shtml?sinatracker=tao123_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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