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意外险,人性之恶的制度化救赎
(2013-11-28 22:41:09)今后,北京市300万老年人口不论户籍,在乘坐公共交通或逛公园等公共场所、或参加一些社会活动时,如发生跌倒、摔伤等意外伤害,均可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最高可获20万元。北京市民政局同时宣布,北京约7万低保、“三无”、失独等老人,其保费将由政府买单,其他老年人可自主投保,保费一年仅15元。(《京华时报》11月28日)
从2007年南京“彭宇案”开始,“老人摔倒我们扶不扶”就成为一个让人非常纠结的问题。前段时间,四川三名儿童扶起摔倒老人反被索赔的事件发生之后,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是“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从中可以很明显地感受到,我们的道德风险在加剧,而这又反过来会影响到人们的行为。换句话说,不是我们的道德水平下降了,而是我们的法律和制度没有创造出一个让人放心去行善的社会环境。
从这个意义上说,北京市为老人定制意外伤害保险,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由于行动不便、抗风险能力差等原因,老年人发生跌倒、摔倒等意外的概率远高于其他年龄段的人,而且一旦发生后果往往比较严重,因此这种意外伤害保险的推出有其现实必要性。当然,成本也不高,每年15元的保费几乎是所有家庭都可以接受的。而对于低保、“三无”失独等老人,政府还将全额买单,也很好地起到了兜底保障的功能,体现了政策善意。
事实上,无认是老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大多数人都只知道进行道德评判,而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点,这些老人本身的自我救济能力都非常弱。这并非辩护,而是因为人性是非常复杂的,有个人的原因,也有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现行的医保体制下,不要说老年人,就是年轻人就可能因病致贫。在这种现实下,一些老年人一旦发生意外,很可能会基于不拖累家庭、甚至担心被家庭所抛弃的考量,而选择去“讹人”。“讹人”固然是不道德的行为,甚至可能会触犯法律,风险不可谓不大,但相比于发生意外后的巨大经济风险,“讹人”未尝不是一种“舍道德而求自保”的选择。
现实生活中,几乎没有人是道德完人,尤其是对一些弱势群体来说,更有可能面临这样的道德考题。与其苦口婆心地进行道德说教,不如去反思如何改良滋生人性之恶的社会土壤。倘若每一个老人都能拥有这样一份意外伤害保障,免去老人的后顾之忧,“变坏”的机率可能就要小很多。
没有人生活在孤岛之中,人性的优劣实际与社会的每一点变化都发生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如果社会整体进步了,但某些方面没有跟上,就会出现局部失灵的现象。打个比方,有人一夜暴富,但因为没有与之相匹配的财富观,就会沦为“土豪”。人性同样如此,如果仅仅从道德层面求剖析“老人摔倒我们扶不扶”,这肯定是个无解之题,无论扶与不扶,都会面临巨大的的风险。因此,不妨转变思路,把它当成一个社会问题,从制度层面求解。为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当然仅是第一步,从长远来看,避免“老人变坏”还应该是完善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仓禀实而知礼节”,这是古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