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者正常表达诉求才是最好的城市形象
(2013-06-12 23:01:05)就在端午假期到来,延安城管临时工跳踩商户头部事件逐渐告一段落之际,一篇名为“致广大关心‘延安5·31事件’网友的一封信”的网帖,再度引发激烈争议。作者以被踩头者刘国峰的口吻,称“我也有一定责任”,希望“不要因为这样一个特殊事件否定延安革命圣地的形象”,让网友读罢摸不着头脑。对此,刘国峰承认公开信是受他委托向社会发布的,但他未回应“被公关”的质疑。(《南方都市报》6月12日)
5月31日下午在延安市杨家岭附近,延安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商户发生撕扯现象。广为流传的一段视频显示,当时有城管执法人员双脚跳起狠跺倒地商户的头部。这一极具视觉冲击力的夸张动作,可以视为由来已久的城管暴力执法的最新代表作。然而恐怕很多人都没有想到,这并非事情的高潮。这封以被踩头者刘国峰的口吻所写的致广大网友的公开信,足以表明,在一些地方的城管执法乃至城市管理中,或许还有比暴力执法更加让人无法理解、更亟待解决的问题。
这封公开信给人的最大感受,就是“温良恭俭让”。行文之谦卑,逻辑之诡异,如果不是首先亮出身份,很难让人相信这封信的作者就是那位头部被城管执法人员“双脚跳起踩跺”的可怜商户,而不是出自网友的恶搞。宽容是一种美德,推已及人也未尝不是高风亮节,但一个在暴力执法事件的受害者打着“官腔”,试图做一个城市形象维护者的时候,仍不免让人感到几分反讽和荒诞。
不少网友质疑这封公开信的真实性,甚至在刘国峰公开承认此信乃是“受他委托向社会发布”之后,仍有网友认为这是“被公关”的结果,而非作者的真实表达。对此,正如有论者所说,事已至此,这封信究竟出自于何人之手,其实已经不重要了,因为这事实上是事件发展的某种必然。显然,比之纠结于这封公开信的真伪更有价值的议题是,在发生了这样一起城管暴力执法的恶性事件之后,究竟什么样的作为才更真正有利于城市的形象?
必须厘清的一个概念是,个别城管人员的不法行为与城市形象的优劣从来都不是一回事。城管与商贩之间的矛盾冲突,并非始于今日,也并非限于一地,这有执法人员良莠不齐的原因,也有城管体制上的原因。从管理的角度说,城市形象并不取决于矛盾和冲突,而取决于有没有一个普遍适用的良性纠错机制,而良性纠错机制的前提,就是保障一个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正常表达诉求的权利。换言之,弱者的诉求表达能够得到制度性保障的话,人们有理由相信,诸如“城管打人”之类的事件仅是个案,而不至上升到城市形象的高度。
问题在于,现实中一些地方政府习惯于把个案与城市形象联系起来,从而患上一种“形象洁癖”,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就是把负面事件处理成皆大欢喜的模式,极其生硬地把坏事变成“好事”。对无所不能的权力而言,这在形式上很容易实现,但却不可避免地会扭曲乃至压制、堵塞弱者正常表达诉求。其实对于这封公开信,与其说它不真实,不如说它不正常,而这种不正常的背后,隐隐透着某些管理手段和理念的不正常。
人人都应当是城市形象的积极维护者,但城市形象最终是为每个人服务的。任何时候,城市形象都不能凌架于个体的权利和尊严之上。如果把城市形象比做一只木桶,那么弱者的表达权就是那块最短板,它的长度决定了城市形象的高度。让弱者拥有正常表达诉求的权利,其实就是城市形象的最好体现,这既表现权力的谦卑,也昭示着问题得以良性解决的无限可能。对一个城市来说,还有比这更重要的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