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善良更可贵的是尊重规则
(2013-05-23 14:31:41)熊玲今年39岁,是武汉武昌区婚姻登记处的一名工作人员。从事婚姻登记工作9年多来,她见证了3万多对新人步入婚姻殿堂,还用“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善意的谎言,让500多对夫妇主动取消了离婚申请。近日,在武汉市“最美红娘”评选仪式上,熊玲获得江城“最美红娘”金奖。(《人民日报》5月21日)
“俗话说‘宁拆百座庙,不毁一桩婚’,作为一名婚姻登记员,我一直是这样做的。”在“最美红娘”的评选仪式上,熊玲如是表示。确实,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熊玲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人。现实生活中,不乏这样的“知心大姐”,也往往能得到人们的交口称赞。
但要知道,熊玲作为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她更重要的角色是公职人员,而非劝和不劝离的“知心大姐”。既然是公职人员,就应该严格区分其个人行为和职务行为。好人是不是一个称职的公职人员,好心是否就一定能办好事,这一点是很值得商榷的。事实上,这也是熊玲之所以引发争议的原因所在。
我不赞成这种理解,熊玲通过善意的谎言让500多对夫妇主动取消了离婚申请,就意味着如网络媒体所言,“挽救了500多个婚姻”。婚姻家庭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领域,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谁也不能轻言不离婚对一个家庭而言就是一件好事。不排除其中有些家庭因为熊玲的善意而和好如初,但也不能排除有的家庭却因此而勉强凑合在一起,从而引发了更大的矛盾。更何况,即便是因为冲动而离婚,也完全可以通过复婚来弥补错误的决定。
善意的谎言也是谎言,并不能因为一个善良的目的而变得美好。《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对婚姻登记员的工作性质和职能范围有着明确的规定,只赋予其“询问离婚意愿”权,而未赋予其调解离婚权。对公权力而言,法无明言即禁止,熊玲的好意,仅有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嫌疑,也有损公共部门的权威性。
作为个人,善良是一种很可贵的品质,但对于一个公职人员来说,比善良更可贵的是尊重规则。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本质而言就是契约意识和规则意识不断提升的过程。一来,规则具有稳定性,人们可以依靠规则而对自己的权利实现有合理的预期,二来,规则具有普遍适用性,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就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个人的交际成本,从而提高了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尊重规则或许在个案中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整体而言却是最公平的一种社会制度。换言之,如果公职人员不尊重规则,而是从个人情感的角度来办理公共事务,则往往适得其反。
这个社会不缺善良,缺的是规则意识。那些随意违反交通规则的人,我们很难说他们是坏人,但正是因为不尊重规则,他们成了交通事故频发的潜在“凶手”。一些官员一开始大概也都很清正廉洁,但也正是因为不尊重规则,漠视了法律和制度,逐渐从“为朋友办点事”之类的“好心好意”中堕落为贪污腐败分子。这就是所谓的“制度比人性可靠”。这样的类比,对熊玲而言未必公平,我只是想强调,一个社会人,尤其是一个公职人员,尊重规则是善良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