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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道歉”载不动红会的许多愁

(2013-05-01 18:33:12)

汶川地震,百余艺术家义拍筹款8472万元定向捐给红会,但此后便不知善款去向。前晚,红会发说明,称这些善款用于“博爱家园”项目,虽未按指定项目使用,但与捐赠人意愿总体一致。(《京华时报》5月1日)

中国红十字会在说明称,在捐款使用、灾后重建从决策到实施的全部过程中,及时与捐赠人沟通确实做得不够,对捐赠人的服务也做得不够,为此,我们向相关捐赠者致歉,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加以改进”,但同时强调,“这与捐赠人的意愿总体上是一致的”。显然,在红会看来,在未经捐款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挪用善款,不过是一个无伤大雅的工作失误而已。

 

 

这样的态度,让人很难接受。对于风雨飘摇中的红会来说,这也相当于在伤口上再撒上一把盐。公信力乃是慈善机构的生命所在,而公信力既是公众的一种现实感受,也是一种历史的积淀。直观地说,公信力既包括科学的管理和规范的运作,也包括在出现问题后纠错机制的及时启动。善款的使用应与捐款意愿相一致,如改变用途则需经过捐款人的同意,这些原则性问题,对红会而言可谓是大是不能再大的事情,岂能用一句轻描淡写的“道歉”就想敷衍了事?

 

 

更大的疑问在于,挪用善款的问题,仅仅出现在这笔8472万元的定向捐款中吗?事实上,艺术家们之所以事隔5年之后集体追问这笔捐款的流向,不仅是为了获得尊重,更大的意义在于维护捐款者的监督权。如果善款的流向和使用情况连捐赠者都不得而知,完全由红会一方说了算,必然会形成一个监督死角,从而导致善款被滥用,甚至极可能发生腐败。而从红会的表态来看,所谓“我们向相关捐赠者致歉,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加以改进”,也从一个侧面说明,这种随意使用善款的情况,乃是一种常态,也即红会并没有一个科学使用和有效监督善款的制度化机制。这种情况下,公众完全有理由相信,挪用善款的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倘若不进行制度上的修补,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

 

 

事实上,就这笔善款而言,红会虽然公布了流向,但具体使用情况仍有值得商榷之处。譬如红会称,“博爱家园”每个项目平均资助35万元人民币,一般情况下,硬件工程10万元、生计发展12万元,其他为软件建设、组织发展和项目执行等费用。这仅仅是一个粗略的情况说明,红会若想自证清白,还需提供更为详细的预算和账单,否则自说自话,难以赢得信任。

 

 

“郭美美事件”后,红会一直在尝试着改变,包括更换副会长,成立社会监督委员会,建立捐款公开平台,此次地震中的表现,红会也可圈可点,但是收效甚微。原因就在于,红会似乎只热衷于形式上的修修补补,而从未有过实质意义上的改进。显而易见的事实是,红会沦落到如今几乎人人喊打的境地,肯定不仅是因为一个“郭美美”,然而除了一次又一次言不及义的“道歉”之外,红会没有进行过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问责,这种过于良好的自我感觉与公众的集体不信任之间的矛盾,恰是红会面临的最大问题。

 

 

红会若想重获公信力,没有捷径可走,唯一的办法就是,从现在开始,走在质疑的前面,主支公开所有捐款的流向和使用的详细情况,踏踏实实的行动,胜过一万次的“道歉”。这注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红会必须做,民众也值得等。

 

 

http://news.sina.com.cn/c/2013-05-01/0159269951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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