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救灾车辆收费是在发“灾难财”
(2013-04-23 19:46:29)4月22日,山东一运送药品的救援车队通过连霍高速豫陕收费处时,遭遇河南高速管理收费站的阻拦,被告知不缴纳过路费不予放行。河南省高速公路方面解释:救灾车辆可以免费通行河南高速,但需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青岛新闻网4月23日)
地震发生后,来自全国各地的救援物资驰援灾区。但与此同时,也有众多媒体注意到,在救援的过程中,还有不少被忽略甚至被遗忘的灾区。譬如距芦山县35公里、与之毗邻的天全县,电力中断,90%以上房屋成为危房,10余万人缺少物质,但其下属的解放街、黄铜村等社区,有居民三四千人,只来了8顶帐篷。同样的问题出现在震中地区龙门乡,当地村民称未收到过救灾物资。
灾难发生的如此突然,在短时间内,救灾物资面临“僧多粥少”的问题是可以理解的。因此,以最快的速度将救灾物资运往灾区,是目前灾区民众最为期盼的事情。然而一面是灾区民众举着“缺少缺粮缺帐蓬”的牌子,甚至不得不拦住救灾指挥车质问“为什么不给我们救灾物资”,一面却是“免费通行必须提前办理相关手续”,人为延误救灾物资的运送。此情此景,让人感觉不是滋味。
放在平时,这样的规定并无不妥,而在抗震救灾的特定背景下,这样的规定就显得格外僵化,甚至有些不近人情。被收费站拦下的几辆救援车上装的都是食品、药品,这些都是灾区民众急缺的物资,早一天送达,就早一天让灾区民众获得帮助。而如果按照正常的流程走,这个部门审批,那个部门盖章,以当下一些行政部门的办事效率,一番折腾下来,等救灾物资送到的时候,可能连黄花菜都凉了。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
就这个规定本身来说,也是很值得疑问的。之所以要求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其目的无非是要证明救授车辆的身份。但事实上,当救援车队被阻拦后,当场就出具了新泰市慈善总会的救灾证明,既然已经证明了身份,又何须再去办理相关手续?这岂不是多此一举,甚至是故意为难?
看似无心之过,其实背后的功利心态清晰可见。被阻拦后,山东救援车队的工作人员缴纳了车队四辆车的高速通行费用,共计1620元。而据高速公路的工作人员介绍,“有很多其他车辆自行前往灾区,目前仅有6辆救灾车辆获准免费通行,证明是国务院交通部下发的”。显然,“救灾车辆可以免费通行河南高速”其实就是一个陷阱,而且收益相当可观。说轻点,这是官僚主义在作怪,说重点的,这其实就是在发“灾难财”。
大灾当前,需要拿出点特事特办的精神来。一方面,这是一种道德义务。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受灾的虽然是芦山,但全国人民都有义务去帮助和支援灾区和灾区民众。另一方面,遭此天灾,灾区民众陷入困境,也确实离不开全国人民的援助。这就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政府部门,放下成见,抛弃那些根深蒂固的行政陋习,一切以大局为重,一切以灾区民众的利益为重在,而不是打自己的利益“小算盘”。日前,歌手韩红在微博上炮轰“写歌赈灾”:“难道这个时候唱歌比救援、比抢救生命还重要吗?”话虽偏激,但有一点却是值得珍视的,大灾当前,灾区民众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帮助,而不是空洞的口号和一些虚头巴脑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