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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等闲,毁了少年郎,空悲切

(2011-12-13 20: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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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校车安全的警钟再一次凄厉地响起。12月12日6时40分许,广东佛山顺德乐从大闸牌坊附近,一辆载有59名学生的校车与一一辆货车相撞,校车被撞出一个大窟窿,37名学生受伤入院治疗,其中一人进了ICU(重症监护室)。当日18时许,江苏徐州市丰县首羡镇张后屯村发生一起校车侧翻事故,截至13日凌晨2时许,共造成15名学生死亡。(中国新闻网12月13日

 

 

据悉,江苏丰县校车事故中,校车是因避让一辆人力三轮力而发生侧翻,导致学生相互挤压,15名遇难者多为溺水窒息而亡。河面上,漂浮着学生们的书包和鞋子等物品——这一幕,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将近一个月前发生在甘肃庆阳的校车事故,那是还没有来得及淡忘地记忆。

 

 

两起校车事故,因为特殊的时间背景,而让人感觉到格外地痛惜。仅仅一天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校车安全正式被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校车安全管理被置于前所未有的高度。仅仅22天前,也即11月20日,丰县在全县开展校车专项整治工作,并要求对重大安全隐患坚持“零容忍”、“零懈怠”,有关部门要在早晨上学时间和下午放学时间,采用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校车车辆集中的路段展开检查,为学生的安全保驾护航。与此同时,一场有关校车安全的大检查也在全国各地轰轰烈烈地展开。

 

 

但尽管如此,校车事故仍然以最为惨烈的方式发生了,江苏丰县15名学生以生命为祭,向社会发出警告:对于校车,我们做得还太少,行动得还太慢!

 

 

两起校车事故所暴露出的问题是多方面的,譬如校车质量,校车驾驶员的质资,校车路线的设计,以及政府监管,等等,这些都是老问题,在刚刚公布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中也都有所提及。这充分说明,对于校车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我们不是不知道。但让人不安和焦虑的也正在于此:问题明明已经摆在那里,但我们却不知道去解决,甚至不愿意去解决,这如何能够避免校车事故的再次发生,如何保障让校车成为“安全的流动宿舍”?

 

 

有一种等级堪称可耻,有一种麻木叫良知泯灭。从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地方之所以在校车安全管理上无所作为,就是因为缺乏必要的压力和动力,孩子的生命似乎还并不足以唤起管理者的权力良知。这固然表明,加快校车安全的立法进程,从法律层面对失职渎职者进行制度问责,已经时不我待,但另一方面,也必须认识到,立法并不万能,法律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其一,《校车安全条例》目前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到最终出台还有相当一段时间,在这段法律真空期内,谁也无法保证校车事故不会再发生;其二,条例草案本身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譬如多头管理的问题,购置校车的经费如何解决,即使条例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出台,这些问题也需要一个博弈的过程。一言以蔽之,那些坐在危险校车上的孩子们,已经等不起了。

 

 

校车安全,必须从现在开始,从每一所学校、每一辆校车开始抓起。从现在起,建议各地都应该对辖区内的所有校车进行排查,对校车驾驶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对校车线路重新设计,不打折扣地赋予校车以“特权车”的地位,并且要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责任到人。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对于贫困的农村地区,校车安全问题更加突出,地方政府要以“特事特办”为原则,给予更大的支持力度。事实上,这只是一些世所公认的安全常识,根本不需要等到《校车安全条例》出台才开始做。保障校车安全,也不存在什么技术难题,更不存在什么财力问题,三公消费随便省一省,什么问题不能解决?关键在于有没有这样的决心和魄力,有没有对生命的真正敬畏。莫等闲,毁了少年郎,空悲切。要知道,每一起校车事故,其实都是社会文明的追尾和对良心的碾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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