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现异常情况”本身就是一个异常情况
(2011-11-20 18: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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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有关部门19日宣布,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江宁路街道办事处日前委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11·15”火灾专项捐赠资金及专项捐赠物资进行了专项审计,未发现异常情况。(新华网11月20日)
http://news.163.com/11/1119/19/7J8F5P7T00014JB5.html
 
上海“11.15”火灾的善款流向问题,坊间一直存有较大疑问。其一,据官方通报称,截至2011年9月5日,社会各界“11·15”火灾捐赠款项总计5469.92万元,已发放的有2834.7万元。而媒体公布的发放数额仅为400多万元,“几乎所有灾民”的自发统计则为1200万元左右,差距巨大;其二,有灾民称,其收到的部分政府救助金及应由责任单位赔付的换季服装费等实际来源为慈善捐款。火灾善后处理小组曾制定计划,将赔偿金与救助金捆绑发放,不接受赔偿方案将不能拿到救助金。
 
针对这种种疑问,上海市有关部门专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捐赠资金和物资进行专项审计,并得出一个“未发现异常情况”的结论,算是给事件划上了一个休止符。可是,这样的结果能够说服于人,并自证清白吗?答案不容乐观。
 
审计结果认为,“11·15”火灾专项捐赠资金及专项捐赠物资的募集及使用,账目清晰、管理规范、手续完备,但至于账目如何清晰,管理如何规范,公众却并未得到更多的信息。我相信这不是会计师事务所不够专业,而是官方有意无意地屏蔽了相关信息。这种只讲结论不问过程的论证方法,带来的一个问题就是,它无法与公众的疑虑形成一种对称关系:“未发现异常情况”,能解释善款发放数额间存在的巨大差异吗?赔偿金和政府救助金究竟有没有使用慈善捐款?赔偿金与救助金捆发放是不是确有其事?
 
细细品味,我们会发现,“未发现异常情况”是一个可进可退的暧昧用法。一方面,“未发现”,既不说有也不说没有,指向的是一种不确定的未知状态,这为以后才能出现的突发情况预留回转余地。事实上,慈善捐款本身并不是一个很复杂的项目,审计报告也称“账目清晰,管理规范”,既如此,何以不敢下一个负责任的判断,而是用一个不伦不类的“未发现异常情况呢?另一方面,什么叫“异常情况”也很值得玩味。挪用、挤占善款等违法违规的行为固然算是异常,但如果是游走在违法违规的边缘,甚至某些行为已经是一种心照不宣的习惯做法,譬如把善款当成赔偿金来发放,该发放的赔偿金不发放,以此协迫灾民先签赔偿协议再发放,算不算是“异常”?
 
官方宣布“未发现异常情况”,这对公众尤其是一直苦苦追问善款使用和流向的灾民来说,这本身就是一种“异常的情况”。慈善管理的核心即在于公开透明,信息全面,但是官方花了大价钱请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众却惜字如金。更重要的是,在上海“11.15”火灾的善款流向问题存有这么多疑问,政府公信力已然受损的前提下,相关方面仍然态度倨傲,这不仅无益于答疑止惑,反而会激起更大的质疑之声。这一切,难道不“异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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