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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次坐火车,还是4个月前。留给我极为深刻印象的,就是那些推着购物车来回穿梭的乘务员。其实与其说他们是乘务员,不如说是推销员,个个眉飞色舞、口若悬河,卖力地推销着各种商品。其口才之好,表现力之出色,让人叹为观止,俨然就是现实版的“侯总”。以至于我一直怀疑,铁道部是不是有一个推销员培训班,专门培养这方面的专业人才。
这次经历,让我大致明白了一个道理,不想当推销员的乘务员,不是合格的铁路员工。由此来看铁道部、铁道部政治部近日发出的《关于在全路客运窗口广泛开展“服务旅客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不得不说很有现实针对性。通知中有很多亮点,最为公众所关注的,还是这样两个硬性规定,要保证旅客列车有2元以下矿泉水、15元以下盒饭等供应,且不得断供,确保卧具更换和保洁作业时间,重点解决卧具备品、客车外皮、空调客车空调口保洁质量不高以及厕所未按规定摆放卫生纸等问题。(《新京报》10月18日)
“追尾事件”后的铁道部门,一直在努力重树自身形象,试图唤回公众的信任和尊重,这一点有目共睹。就这个通知来说,虽然“15元盒饭”依然有暴利之嫌,但明码标价,且明令“不得断供”,至少是保证了广大乘客的吃饭问题。更重要的是,从矿泉,盒饭,卫生纸等细小琐碎的事务中,我们终于看到了铁道部一直提倡的“乘客至上”的服务理念总算是有了具体体现。相比以往那些大而无当的措施,显然更能赢得人心。
不过,较真一点的话,问题依然存在。譬如,“15元盒饭不得断供”,这个规定实施起来非常容易,关键在于,怎么保证它不打折扣地得到实施,具体地说,就是物有所值,或者至少让人吃得下去?对于火车上的盒饭,相信很多人的体会都是敬而远之,不是挑剔,而是实在太难吃,相比它的售价来说,简单就是“天价”。怕就怕“15元”是保证了,但是各铁路部门却可以通过降低成本和质量,来牟取更多的利益。更别忘了,火车上还有利润更大更便于销售的方便面及各种熟食,从目前的规定看,似乎也很难保证,铁路上部门不会通过“劣质盒饭”来变相刺激其它食品的销售。
再譬如,“15元盒饭不得断供”的规定,是基于“服务旅客创先争优”活动而制订的。这种运动式的行风整治我们见得多了,大致的流程是,活动来时一窝蜂,活动结束一阵风,最后除一堆内部嘉奖,什么也没留下,于乘客而言毫无意义。
小小一节车厢,既是每一个具体的乘客暂时的栖身之所,也是铁路部门与乘客之间所定契约的最终实现之地,在这样一个微形的公共空间里,理应具备任何一个大社会都不可或缺的必要素质,譬如平等,自由,尊严和体面。大到保护乘客的人身安全,小到配备卫生纸、提供价廉物美的盒饭,都是其中应有之理。坦白说,之前铁路部门这方面的表现一直差强人意,因而转变起来也需要一定的过程,不能寄望于某一次的倡导或某一项活动。不积蛙步,不以至千里,公众期待的不仅是“15元盒饭不得断供”,更期待这背后所体现的服务理念不得断供。只有从根本上树立以乘客为本位,铁道部的“争先创优”活动才能名符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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