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建峰”案,请以司法公正唤起民意信任
(2011-01-17 20: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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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15日,“偷逃过路费”案获得巨大进展,在新快报记者的陪同下,被判无期徒刑的当事人时建锋的弟弟时军锋在老家河南禹州市无梁镇派出所向警方投案自首,并坚称,事情背后还有别人指使,他和哥哥并非主谋(《新快报》1月16日)。
“偷逃过路费”案从进入公共视野的那一刻起,就因判决结果与人情常理差异巨大,而遭到舆论和民众的强烈质疑。时建峰的翻供以及其弟时军锋的自首,让此案呈现出多种可能性。也因此,平顶山中院从善如流,以出现“新证据”为由果断启动再审程序,除了进一步查明真相之外,更为重要的使命,或许还在于就此案审判过程中出现的某些疑点乃至瑕疵,为公众答疑释惑,唤起人们对司法公正的信任。
此案判决之初,由于信息不对称,公众的质疑大多集中于“天价过路费”上,慨叹民生多艰。较为理性的声音,则是从法理出发,探讨此案法律适用的问题。但随着媒体的深度介入,此前不为人知的诸多内情也渐次浮出水面,种种迹象似乎都已表明,当事法院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或多或少地存在不严谨乃至武断之处。
譬如,最高法公布《人民法院审判长选任办法(试行)》,审判长一般由审判员担任。而此案的审判长娄彥伟则是一名助理审判员,不具备担任审判长的资格。我们或许没有理由质疑法学硕士娄彥伟的专业素质,但在这起重大刑事案件中,平顶山中院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仍然让人感觉匪夷所思。更让人惊诧的是,无论是法院还是娄本人,似乎都缺乏坦承错误的勇气,在面对媒体质疑时沉默以对。没有程序正义,此案能否走向实质正义让人不敢轻言乐观。
不容回避的还在于,时建峰的翻供和时军锋的自首,以及时军锋所说的“事情背后有人指使”,都有力地佐证了当时舆论所质疑的,“一个普通农民,哪来的能量套用军车牌照免费通过高速公路两千多次而不被发现?”这一切其实都指向的同一个问题:法院在做出判决之前,是否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无期徒刑的顶格判决是否是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做出的?法院究竟是恪守了“疑罪从无”的原则,还是仅凭时建峰的自我供述便草草结案?
收费站是否有“内鬼”,时氏兄弟是否是受人指使,以及90万元“捞人”的情节是否属实,这些事实的水落石出,无疑将决定此案再审的结果。但更为关键性的前提下,当事法院必须首先以司法公正唤起民意的信任。我们固然欣慰于此案在山穷水尽之时,由于舆论的高度关注而呈现柳暗花明,但也必须警惕舆论干预司法的苗头。否则,再审程序程序无论怎么判决,都有可能动辄得咎,司法权威和审判的独立性都将遭到损害,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
时军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过这样一段耐人寻味的话:“之前我觉得这个案子没法翻案了,背后牵涉的人太多,现在有了你们媒体的关注,我觉着翻案的希望大了。”是什么让民众宁愿相信媒体还不愿相信法律,是什么让民众产生了一种“舆论关注依赖症”?不仅仅是正处于风尖浪口的平顶山中院,所有的司法机关都应该借以机会认真反思、自我检讨。某种意义上说,时氏兄弟的命运也就是我们每一个普通人的命运,我们关注时氏兄弟就关注我们自己,因为司法不公下,我们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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