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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要变外界推动为内部驱动

(2010-10-14 21: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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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日前,由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合作的“中国政府信息公开观察”项目发布的《中国行政透明度观察报告·2009年度》指出,30个省级行政单位行政信息公开六成不及格,国务院下设机构仅两单位及格。(《京华时报》9月29日

http://news.163.com/10/0929/05/6HNO9DPG00014AED.html

 

 

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相关高校、学术机构、媒体包括一些民间组织一直在做。譬如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的这个项目去年就已经开始,到今年已经是第二届了。再如今年6月,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课题组也通过调查,完成并向社会公布了一份2010中国省级行政机关透明度排行榜。

 

 

综观此类行政透明度排行榜和调查报告,一个最深的体会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有变化的只是各省各部委的名次略有不同,不变的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状况始终没有进步。民众的期待、外界的不懈努力,与政府的现实表现之间巨大的背离,让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尴尬的现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两年多以来一直处于被“架空”的境地。

 

 

本质而言,政府信息公开就是一个权力向权利让步的过程,通过更多的信息披露,加大行政透明度,行政行为受到更多的监督,才会自觉恪守权力的边界。而民众知情权不断得到满足,也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从公积金的提取,到行政收费的产生,三公消费的支出,可以说政府信息公开不仅关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更与每一个普通民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政府部门与民众对信息公开的态度是迥然不同的。出于行政惯性,更出于部门利益的考虑,政府部门当然希望公开的信息越少越好,这样才更容易实现权力和利益的最大化。这就需要媒体、学术机构等外部力量的督促与倒逼,通过不断的努力与尝试迫切政府部门改进作风。这既是公民意识的应有体现,也是法治政府必要的民主训练。可以肯定,政府信息公开的真正实现,还将经历很长的一个博弈过程。

 

 

但问题是,政府信息公开,仅靠外界的推动是远远不够的。客观来说,外界对于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已经做得足够充分和到位了,但收效甚微。这是因为,外界无论怎么努力,都不可能给政府部门带来直接的压力。媒体也许,学术机构也罢,所能做的无非就是向社会寻求舆论关注。但一方面,审“丑”终究会疲劳,舆论关注不可避免地会边际效应递减。譬如今年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今年的报告,反响就远不如去年那么大。

 

 

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转移压力的能力也远比我们想象得要强大。各级并非不关心舆论动态,只是他们关心的角度与我们不同。据悉,许多地方政府对待信息公开,就存在着一种相互比较的心理,既不想排名太高,也不能太落后,居中最好。事实也证明,今年和去年相比,排名居前和居后的几个省份都所有变化。这真实地反映了地方政府应付舆论的心态。

 

 

改变政府信息公开不力的局面,首先要对制度进行细化和完善。譬如经常就有地方政府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民的申请。据悉,最高法在积极推动司法解释的制定,这很让人期待。但更重要的是,还是要将信息公开纳入政绩考核范畴,加在问责力度,变外界推动为内部驱动,信息公开才能不打折扣地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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