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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长江边喝不到长江水的尴尬

(2010-09-24 18: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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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都说黄冈临江,是个不缺水的好地方。但是在黄州区堵城镇,却有近3万老百姓每天为水发愁。居民只得家家备纯净水,家家安抽水泵,以应对经常不期而至的停水期原因在于,该镇的供水权几年前被一家名叫大禹的供水公司垄断,而该公司从2006年起供水便开始不正常。(《长江日报》912日)

http://news.sina.com.cn/s/2010-09-12/014421084937.shtml

 

“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长江是无数艺术作品中表达爱情的载体,但对于世世代代住在长江边的居民来说,他们没有这么多的爱与哀愁,长江不过是他们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源而已。现在,长江边居民已经没有了“日日思君不见君”的烦恼,但却不得不面对不能“共饮长江水”的尴尬。

 

堵城镇曾自办过3家水厂,于1998年以128万元的价格打包卖给了大禹公司。根据合同,大禹公司负责该镇镇区的供水。虽然我们不知道合同的具体内容,但从大禹公司随意停止供水,甚至强硬阻挠饮水安全工程,以及当地政府几乎无计可施的状况来看,这无疑是一份不附条任何条件的合同。也就是说,大禹公司花128万元取得了供水垄断权,将供水这一公共品完成了一个纯商业化项目,而相关政府部获得128万元的代价,则是完全撇清了供水管理方面的责任。

 

接下来的事情自然顺理成章。获得供水垄断权的大禹公司无疑会想方设法追求利益最大化,所谓“经营不善,供水不正常”其实不过是变相涨价的借口。自来水是生活必需品,大禹公司挟公共品以令居民的作法,彰显了资本的霸道与贪婪,无疑让人感到不耻,但事实上,在这件事情上,最应该受到指责的,不是企业,而是政府部门。企业付了成本要求回报,这也许不道德却不是不可以理解,难以理解的是,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为何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责任?这与贩卖公共资源何异?

 

近年来,供水、供气、公交等公共品项目市场化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其目的是通过市场化经营,引起先进的管理理念,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但现实中,公共品市场化的“经”其实是被念歪了。供水等公共品项目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和资源,无论其经营权如何变化,都不能偏离公益这个本质。因而,很重要的一点是,政府部门的管理权和监权,不能随着经营权一并“打包”给企业。譬如对企业质资的审核,对企业在经营过程违法违规行为的约束和制裁。但从报道来看,当地政府在这些方面几乎无所作为。

 

“住在长江边却喝不到长江水”,其实已经是我们共同的尴尬和困境。根源在于,本应为公共品供给提供兜底保障的政府部门,摇身一变成了一方的利益主体。譬如在每一轮的公共品涨价中,我们都能看到政府与资本的结盟。就以这件事为例,当地政府要想获得更高的价码,最好的办法就是给企业最大限度自主权,减少对企业的约束。当然,考虑到大禹公司是黄冈市水利局下属单位,这种亦官亦商的身份,也不能排除政府内部利益分肥的可能。所以,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让政府部门从追逐利益的泥潭中抽身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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