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龙贵
媒体采访突发公共事件,相关部门竟然要求记者先写书面申请,然后回家等消息,直到经单位各级领导层层审批后,才决定是否允许媒体采访。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和其他媒体记者在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采访金浩茶油一事时,亲历了这样一件怪事。有媒体记者认为,新闻单位正常的新闻采访似乎成了向湖南省质监局申请“行政审批”。(《法制日报》9月6日)
媒体采访被拒绝,甚至遭遇暴力对待的事情出了不少,但像这样把拒绝舆论监督装模作样地做成官样文章的不多。湖南省质监局无疑是开了一个并不光彩的先例。此例一开,会不会出现更多的效仿者我们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搞不清或者假装搞不清“舆论监督”与“监督舆论”之间区别的政府部门和官员还是大有人在。
湖南省质监局此举遭到舆论的强烈质疑。但是试图和不讲道理的人讲道理,有时候是一件挺无趣的事。湖南省质监局事后给记者打来电话称“上午是一个误会”,对中央媒体本来没有搞采访审批制,当时工作人员误把记者当成了省内媒体记者。这个解释显然只是敷衍,因为至今记者也未等到湖南省质监局承诺的相关“政府信息”。
舆论监督的本质,形象点说就是告诉人们所不知道的信息,以达到监督权力、满足公众知情权的目的。因而,媒体的独立性首先便体现在不受任何外界干扰上,记者“无冕之王”的美誉也由此而来。倘若媒体采访还需经过采访对象的层层审批,采访内容还需要得到权力的认可,那么媒体实际上就变成了被监督对象的传声筒,毫无存在的价值可言。温总理说,“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可现实情况是,一些政府部门处心积虑地为人民监督政府制造障碍。舆论监督之弱势,以及权力之傲慢和强横,对比尤显强烈。
金浩茶油致癌物质“苯并芘”超标6倍事件曝光后,湖南省质监局因瞒报检测结果而被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巨大的民意压力之下,湖南省质监局一位高层终于表态,“不公布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致使事件再次升级,民众纷纷质疑,消费者的健康和社会稳定哪一个更重要?公共安全难道不是最大的稳定?事实上,直至此时,湖南省质监局如果能够及时全面地公布相关信息,仍有修复公信力的机会,不曾想到的是,该局抛出了第二块遮羞布——媒体采访须经审批。如此消极应付舆论,其意再明显不过,一方面是对媒体的一种报复,另一方面恐怕也是担心言多必失,生怕被媒体又挖出什么猛料来。
但问题是,丑闻想捂就能捂得住吗?面对舆论的步步紧逼,金浩董事长已经向消费者公开道歉,并承诺将对问题产品10倍赔偿。尽管这份带有明显危机公关性质的道歉并没有赢得公众的认同,但也算是一个积极的信号。相比之下,一些政府部门的舆论监督意识甚至还不如企业。究其根源,企业毕竟要依靠消费者才能生存,所以必须放下身段去求得消费者的谅解,而政府部门无论怎么变着法子戏弄媒体,似乎也没什么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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