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短命公路”死于制度发育不良
(2010-08-11 01: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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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刚刚在今年7月份改造完成的杭州市萧山区鸿达路,短短十几天之内又迎来了一次新的“彻底改造”。这不仅给过往车辆、周边居民生活带来不便,也造成了公共财政资金的浪费。而究其原因,竟只因杭州市相关部门来鸿达路视察时说的一句话,“该道路会影响杭州的整体形象”。(《新京报》8月有10日)
http://news.sina.com.cn/c/2010-08-10/024017938549s.shtml
相关部门谈笑风生之间,“史上最短命公路”诞生了。这个城市发展的“奇迹”带来的是当地民众的怨声载道,带走的是高达200到300万的公共财政损失。当人们惊叹公共决策翻脸比翻书还快时,领导们或许正在自鸣得意,“一字千金”其实并不是一个传说。
事实上,这类“拆了又建,建了又拆”的闹剧,在许多城市都曾上演。随手可拾的例子是:今年1月,福州某新建成的小学因为要改作商务办公楼面临拆迁,今年4月,江苏扬州政府偷偷卖地,新建小区面临拆迁,今年6月,湖南株洲为建广场拆除两座新建住宅小区……而在发展城市的响亮口号下,各类徒有其表实质不堪一用的形象工程更是不胜枚举。然而奇怪的是,几乎每一起事件都会引发民意的强烈反弹和舆论的高声质疑,但结果仍是该拆还是得拆,该建的还是得建,一切照旧,丝毫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
瞎折腾的原因各有不同,或为利益,或为展现领导权威,甚至仅仅是某位官员的一时心血来潮,但根源却是一致的:缺少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以及民主开放的决策程序。以这条鸿达路为例,整个工程的改建费用在1200万元左右,无论是从自身职责出发,还是为民生计,都当谨慎而为。然而仅凭上级部门的一句“影响杭州的整体形象”,便全部推倒重来,由此可见整个规划程序的草率和规划机制的无序。而区政府专门下发的“专事专办,特事特办”的通知,则暴露出的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城市规划多头管理下,谁也管不好的现实。懂规划的没有话语权,而有话语权的偏偏又不懂规划,当喜欢瞎指挥的领导,遇上了刻意迎逢的下级时,“拍脑袋”工程自然在所难免。对领导而言,拍了也就拍了,但这一拍就拍掉了几百万,对普通民众而言,“形象”两个字好沉重!
对于公共基础设施重复建设、浪费建设、破坏性建设问题,专家称原因有三点,一是公共设施规划不到位,二是对公共财政支出没有严格的预算和使用监督,而这两点实际上又可以归结为第三点,对公共设施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形成有效的问责机制。在权力过于集中,官大一级压死人的现实语境下,再科学的规划,再严格的预算监督最终都得让位于个人意志乃至个人喜好。很明显,公共财政损失多少可以假装看不见,但“形象”却不能无视,是“4车道”还是“6车道”并不单单是一个数字问题,而是微妙地维系着官威,以及权力的份量。
形象工程不可怕,“拍脑袋”也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面对决策失误和决策腐败,问责机制却迟迟无法启动。事实上,早在去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就指出,对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七种情形,将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应该说,这份《暂行规定》的出台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彼时也曾赢得舆论一片赞许之声。然而再好的制度,如果不能执行则形同废纸,一年多过去了,因为决策失误而被问责的党政干部有几人?某种意义上说,“史上最短命公路”死于制度的发育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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