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冠军至少奖百万,残奥会冠军呢?
(2008-07-26 15:53:32)
标签:
杂谈 |
分类: 时评 |
奥运冠军至少奖百万,残奥会冠军呢?
来自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的权威人士透露,北京奥运会国家奖励奖金额度肯定会超过雅典奥运会。在制定新的奖励政策时将改变过去的单一奖金制,有可能会借鉴韩国的终身特殊津贴制。像刘翔、郑洁/晏紫等焦点球员如能夺冠,奖金肯定会突破100万人民币。(《成都晚报》7月22日)
奥运在即,运动健儿们正厉兵秣马积极备战。此时,通过一定的奖励政策,对运动员进行物质性的激励,以争取在奥运赛场上争取好的成绩,应该说是积极的。这在国际上,也是一种通行做法。事实上,随着奥运会政治色彩的逐渐淡化,那种只讲“国家荣誉”,不讲“个人利益”的观念已经不合时宜。从网友反馈的意见,大多数人也持赞成态度。
只是,不知是国家体育总局的权威人士忘了说,还是在制定相关奖励政策时确实没有考虑到,我们只看到了奥运冠军的奖金分配,却没有看到残奥会冠军该奖励多少,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对在国际大赛中获得好成绩的运动员进行物质奖励,首先是一种国家荣誉。运动员在赛场奋勇拼搏,为国争光,固然离不开国家的培养,但与个人的努力和勤奋也是密不可分。基于此,国家拿出一定的资金,对这些有特殊贡献的运动员进行奖励,既是一种回馈,也是褒奖。同样,参加残奥会的残疾人运动员也在为国争光,甚至付出了比健全运动员更多的努力,当然也有理由一视同仁地获得国家的奖励。为国争光没有高下之分,奖励又何能另眼相看?
其次,物质奖励运动员,也是一种保障机制。运动员是吃青春饭的,尤其是在举国体制下,我国大多数的运动员都没有经过系统的文化教育,很多人从很小就开始进行专业化的训练。这在保证运动成绩的同时,也为他们退役之后的生存能力埋下患隐。从新政策改单一奖金制为终身特殊津贴制也可看出,我们正在努力弥补这个缺陷。毫无疑问,残疾人运动员更需要这样一种保障。在残奥会上争金夺银也绝非易事,很多运动员也是放弃了很多才能获得今天的成绩,那么,他们的利益谁来保障?他们的出路在哪里?
更重要的在于,残疾人运动员不应该成为被人遗忘的群体。在越来越市场化的运动场上,健全人运动员一旦获得好成绩,掌声,鲜花,奖金,汽车,别墅,广告代言,荣誉和利益如潮水般纷至踏来,即便退役之后,还可凭借知名度获得各种政治身份和特殊待遇,而残疾人运动员呢,哪怕屡创奇迹,也常常是门前冷落鞍马稀。前不久,有报道称一残奥会冠军为了生存不得不变卖残奥会冠军奖牌——这是对残奥运动员应有的回报吗?
新闻链接:http://sports.sina.com.cn/o/2008-07-22/164437999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