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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要有自觉的回避意识

(2008-07-15 23:05:47)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评

权力要有自觉的回避意识

 

在福州,个体户去工商部门进行营业执照年检时,都会被以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为由收取会费。遭遇相同的,还有该市的私营企业,它们也必须在工商执照年检时,交纳私营企业协会会费。(《中国青年报》7月14日)

 

但凡组织,都需要一定的经费来维持正常的运转。作为行业自治组织,无论是个体劳动者协会,还是私营企业协会,其会费都来源于组织内的会员。经济上的独立性,决定了管理上的独立性,包括收取会费在内的任何一项管理活动,都应该是行业组织内部的事情,而无须行政权力沾边。

 

很显然,将属于私权领域的会费与公权力范畴的营业执照年检捆绑进行收取,要么是行业组织管理者对权力的“借用”和“收买”,要么是权力主动而不合时宜的登场。

 

福州市私营协会秘书长唐兴程表示,会员的一些质疑源于对协会工作的不理解,“长期以来我们上门收取企业会费的工作很困难,后来我们向主管单位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在年检的时候收取会费。”这样的抱怨有意无意地忽视了一个前提:行业协会收取会费与提供服务之间的对应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即收费是以提供服务为前提的,如果会员没有这样的服务需求,或者不知道有这样的服务,那么会员就有权拒绝交费,换言之,如果会员享受了服务却拒绝交费,则协会完全可以通过停止服务来进行惩罚,而无权强制性收取。从报道可知,许多个体工商户甚至连协会干什么的都不知道,却被莫名其妙收取了会费,这跟“巧取豪夺”有什么区别?

 

没有任何执法权的行业协会当然没有这样的能量,将并不非常弱势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玩弄于掌股之中,所以毫不意外地,我们看见了权力的影子:“福州市个体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是两块牌子,两套人马,协会的会长和秘书长大多是该市工商局的公务员”——种种疑惑也得到了合理的解释:正是出于对权力的畏惧,所以即便行业协会给出了一条“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制度性出路,许多个体劳动员仍在顾虑重重之下,选择了委曲求全。很显然,权力在这件事上充当了一个极不光彩的角色。

 

从现实来看,行业协会的负责人由行政官员来担任,似乎是一个惯例。有不少地方的汽车协会的负责人就由当地交警部门的领导担任。这当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行业协会之类的民间自治组织的发展还不充分,需要政府的扶持,由行政官员来担任负责人“方便与政府沟通”。但对权力而言,必须要有自主自觉的回避意识,清楚知道自己的边界在哪里,该出现在什么地方,不该出现在什么地方。这不仅是权力慎用的必然要求,也是私权不被侵犯的底线所在。“不愿也不敢去得罪工商管理部门”,这应该是对权力的一个很重的警示。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08-07-14/0602159266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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