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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不能太“洁癖”

(2008-03-30 22:20:49)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评
 

城市管理不能太“洁癖”

重庆市民政局14日表示,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大清理,用寓意健康、用词精美、顺乎民心民意的地名,替换不雅地名。譬如“上三八街”将改为“安中街”、“下三八街”更名为“中民街”。(《现代快报》3月17日)

诚如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处长李勇所说,“一个地名,很有可能影响到整座城市的形象。”地名,作为一个城市一个地区最直观的外在体现,比之人名显然更为重要。轻者而言,关系到公众的切身感受,重者而言,它承载了一定的人文内涵。放在市场语境下,地名对一地的经济发展也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政府部门将地名作为一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和规划,是十分必要的。

但在肯定地名重要性和政府管理合法性的同时,有几个问题必须首先厘清。第一,地名的俗与雅该如何判断?处于价值层面的“俗”与“雅”,原本就是一组相对模糊的概念,并且有极大的流动性。所以,政府部门固然不能像对一枚钱币的两面一样,给出一个清晰不变的定义,但至少应该有一个相对科学、普适的标准,来保证管理举措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第二,这个标准从何而来?任何一项公共事务,都必须经过充分的博弈和民意打量,才能获得其正当性。因此,政府部门是地名管理的主导者和实际运作者,但绝不应是唯一的参与者。

以此来看即将更改的几个地名,就不能不让人产生一丝疑惑。“三八”在南方虽然是骂人的意思,但充其量只是一种民意厘语,并未得到主流语言的认可,并且形成时间很短,影响力极为有限,因为这一点瑕疵,而兴师动众地将已经使用了几十年的“上三八街”和“下三八街”改头换面,实无必要。再看“山火路”(谐音“散伙”)和“五人支路”(“无人之路”),更让人啼笑皆非。汉字的一大特色就是谐音字多,运用到地名上,“撞车”现象在所难免,似乎远未到不能容忍的地步。

城市管理不能太过“洁癖”。政府部门做出的每一项公共决策,都直接关系到民生利益,都面对着广大民众,因此必须是理性的,审慎的,而不能是想当然的,率性而为的。诸如地名更改一事,可以预料,虽然是以“顺乎民心民意”之名做出的,但当地的民众却未必买账。更名涉及方面面的事情,一来烦琐,造成生活不便,二来,一笔不菲的公共开支是必不可少的。人们理所当然地会想:是不是还有更需要花钱的地方?譬如多盖几座公共厕所,多建几个公共健身设施。两者相比,哪个更实际一些,哪个更可能受到公众的欢迎,不言自明。

新闻链接:http://kuaibao.xinhuanet.com/html/2008-03/17/content_608556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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