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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给“色情”立个标准如何?
1月3日,广电总局在网站上公布了《关于处理影片〈苹果〉违规问题的情况通报》,决定吊销该片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停止该片在影院发行、放映及其网络传播。同时,通报还对负有主要责任电影公司和其法定代表人分别作出了处理决定,对参与该片拍摄的制片人、导演及相关演员,则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出深刻检查。(《京华时报》1月4日)
12月29日,国家广电总局曾发出《广电总局关于重申禁止制作和播映色情电影的通知》的通知。通知显示,制作淫乱、强奸及男女性器官等其他隐私部位的主创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各类影视评奖活动。仅仅过去一周时间,《苹果》就成了被枪打的“第一只出头鸟”——显然,广电总局的这份通知,不仅发得及时,还很有针对性。而从处理结果的严厉程度看,我们甚至可以说《通知》似有为《苹果》度身定做之嫌。
《苹果》的“坠落”,毫无疑问与网络上流传甚广的长达2分多种的香艳视频有着某种必然联系。在这部视频短片中,范冰冰和佟大为分别以半裸和全裸出镜,上演了一段性爱戏。现在看来,这一激情片段,不仅造就了《苹果》未演先红,进一步提升了范冰冰和佟大为两位明星的人气指数,吸引了无数观众的眼球,也撩拔了有关部门那根略显脆弱的神经。
对这段视频,见仁见智,看过的人都会有各自的解读和欣赏角度。我也不否认,它可能会影响到社会风气,尤其是对广大青少年带来负面的影响,也不否认电影制作者可能触及到社会道德和伦理的底线,我甚至认为《苹果》被禁播本身并不是什么值得讨论的事情,如果它确实有不禁播的理由的话——事实上,在许多国家,电影禁播原本就是稀松平常的事情。
但问题是:在一个没有电影分级制的国家,仅凭行政主管部门的临时并且刻意下发的一个通知,就不由分说将一部电影禁播,是否有违程度公平?是否略显草率?《通报》的第一条理由是:违规制作色情内容的片段(未经审查通过),并擅自将未经审查通过的含有色情内容的影片在互联网上传播及制作音像制品。前者,我们还没有一个对“色情”严格的定义,怎么确定《苹果》制作了色情内容?后者,制作人已澄清,网络上传播的视频乃是盗版者所为。
尊重艺术创作的规律,尊重行业标准,当然不是不需要管制,但行政之手不能伸得太长,更不能乱伸。谁都知道色情是个坏东西,但这并不意味着扣上一顶“色情”的大帽子,一切都是好东西。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得有个有公信力的标准,有个让人信服的制度化路径,让色情与必要的艺术表现清晰地分出界限,而不能见风就是雨,碰到个丰乳肥臀就说是“色情”。否则,艺术创作哪里还有自由,艺术家哪里还有空间?
新闻链接:http://ent.sina.com.cn/m/c/2008-01-04/08561862027.shtml
http://news.163.com/07/1230/03/40UALISG0001124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