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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不在的“中国式评选”何时休?

(2008-01-03 22:46:47)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评

无处不在的“中国式评选”何时休?

 

河南省驻马店高级中学今年有两个“省级优秀学生”指标。校方声称,只有3人“够资格”参加评选。 这3名候选人都是本校教师子女。除校长李刚的儿子李天外,另外两人在高中阶段有过留级经历。校长李刚很坦率地告诉记者,在过去5年中,学校一共获得13个“省级优秀学生”的指标,其中只有两名非教师子女获评。 (《中国青年报》12月26日)

 

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学校需提出至少6名候选人接受投票选拔。而这所省级示范性学校的2800多名应届毕业生中,优秀者众多,“有五六个学生,考北大、清华一点问题都没有”。显然,如此评选优秀学生,既不符合上级的规定,也不符合实际情况。正如校长所言,“教师子女不一定是最优秀的,但都是老师投票,没办法。说白了,这两个“省级优秀学生”的指标,就相当于是教育部门摊派给教师的额外福利,从它产生的时候起,就注定了“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结果。

 

然而,不得不承认,这样不合情不合理的评选,在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是如此广泛地存在着。譬如人们常常感叹,“‘光荣榜’上怎么全是官?”,譬如每每有贪官落马,人们就会惊诧地发现,伴随其斑斑劣迹的是,也常常是“荣誉等身”。可以谓之“中国式评选”,它就像一个强大的社会“潜规则”,虽然抬不上桌面,却渗透于每一个角落,被人们默默遵守着,服从着;它又像一个无法颠覆的传统,既得利益者们乐在其中,演绎着一个又一个赢者通吃的现实利益格局,瓜分着极为有限的公共资源,却不需付出任何成本。

 

这同样是对社会的一种有形伤害。轻者而言,它是对公平的挑衅。我们知道,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学校,公平都应该是一个底线原则。公平,不仅包括机会的公平,也包括资源分配的公平。如果有限的公共资源被少数人堂而皇之地垄断,而绝大多数人根本无法参与竞争,那么这个社会肯定是不健康的。

 

重则而言,它也是一种腐败。有利益的地方就有腐败,“中国式评选”之所以会大行其道,其根本也无外乎“利益”二字。按规定,省级优秀学生能获得高考加20分或保送上大学的资格。可以想象,在“一考定终生”的激烈竞争中,p这将是怎样一种优势,又是怎样一种诱惑?只是,在这份诱惑面前,学校和教师们却扮演了一个极不光彩的角色,他们在让自己的孩子获利的同时,也直接侵害了其它一些孩子的利益。

 

发生教育行业的“中国式评选”尤其令人担忧。师者,不仅授业,也需育人,当他们为师不能表,其行不够端的时候,站在三尺讲台上,是否能掩饰住内心的不安?是否还能获得学生由衷的敬畏?而那些教师子女,“从娃娃开始”就尝到了权力的甜头,轻易地得得到了别人得不到的东西,今后是否还能看清这个社会竞争的残酷?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s/2007-12-26/0552146030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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