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时事评论 |
分类: 时评 |
340倍标准之差的背后是消费者弱势
上周,记者浏览了国家质检总局的官方网站,查询了几个月以来进口食品的不合格名单。资料显示,其中批次为2007-8-24由上海口岸进口的约21.1吨依云矿泉水细菌总数检测值为17000cfu/g,为国家标准50cfu/g的340倍。负责依云公关的奥美公司表示,这主要缘于标准的差异,目前公司方面正在与中国政府寻求有关的解决方案。(《新快报》12月10日)
尽管把超标340倍的原因归咎于标准差异的说法十分的夸张和荒唐,但并不奇怪。近年来,每每有洋品牌被查出有质量问题,“标准说”都被拿来当作挡箭牌,并且屡试不爽。但作为消费者,我所不能容忍的是,依云公司在其产品被检测为不合格之后,不是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潜在的危害,挽回公众的信任,而是不紧不慢地“与中国政府寻求有关的解决方案”——这把中国的消费者置于何种地位?
很显然,依云公司的“与中国政府寻求有关的解决方案”并非无的放矢。此事已经过去数日之久,但截止目前,除了在国家质检总局的官方网站公布了不合格名单之外,相关部门并未采取任何有针对性的举动。不要说勒令产品下架,对相关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测,就连这份名单,如不是“好事”的记者披露出来,恐怕一般消费者也是知之甚少。如果说依云的态度是消极,那么国内相关职能部门的态度就是怠慢。某种程度上,这两种态度形成了一种遥相呼应之势,一方在“寻求解决”,一方在等待沟通,而最终的可能受害者,却是不能参与其中但与事情最密切相关的第三方——消费者。
在外国大公司大打太极推手,以及国内职能部门按兵不动之下,消费者的弱势一览无余。消费者产品的购买方,也是产品质量问题的最后承受者,但现在的局面是,消费者不仅被变相地剥夺了知情权,还被粗暴地置于产品质量风险之中,健康权都无法得到保证。我们可以不去追究在中国细菌超标了340倍的产品在欧盟算不算是合格产品,我们甚至可以不去管超出国家标准340倍的产品对人体有怎样的危害,但我们必须知道,既然制定了国家标准,就应该严格执行,那么对于超标达到了340倍的不合格产品,有关部门是不是应该有所作为,而不是仅仅在网站公布一个并不能公之于众的名单了事?
依云不是第一个被查出总是的外国品牌,也不是第一次被查出问题。今天2月,就有5个集装箱、共118吨依云天然矿泉水于因微生物菌落总数含量超过国家标准,依云也表示是“标准差异所致”。当时的处理情况是,产品被退回,部分超市开始下架。耐人寻味的是,依云一而再,再而三地犯同样的错误,但付出的代价却一次比一次小。类似的情况同样出现在不少外国大品牌上。这不能不令人联想:究竟是谁纵容了外国大品牌?消费者的权益究竟由谁来维护?
新闻链接:http://finance.sina.com.cn/consume/puguangtai/20071210/080542691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