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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
“官员遇害”案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细节
昨天(26日)下午,韶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韶关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德谋被抢劫杀害案件成功告破。通报称,两名疑犯因为做生意亏了本,所以图谋抢钱,并把目标对准了他们所认识的黄德谋。(《南方都市报》7月27日)
此案引起了当地群众的广泛关注。除了受害人的特殊身份外,对案情本身的种种猜测也是原因之一。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细节是,当地许多居民发出了这样的质疑:为什么要抢黄德谋?抢什么人不好?为什么他们要专门抢市政府的副秘书长?选择高官抢劫,那不是自寻死路!
“抢劫高官就是自寻死路”,这显然是一个假命题。从法理上说,只要犯了罪,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不论犯罪对象是谁,身份高低。虽然在某些犯罪中,受害人的身份会影响到定罪量刑,但官员身份显然不在此列。从受害人的角度而言,只要受到了不法侵害,都理所当然地要得到法律一视同仁的救济,这也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应有之义。
以此案为例,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光天化日之下,于繁华街市中持刀抢劫,并致人死亡,是性质最为恶劣的抢劫罪,可以名副其实地称之为“自寻死路”,这一点不会因为被害人的身份而有丝毫改变。警方理当全力破案,以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
但显然,公众的质疑又并非没有道理。一定意义上说,公众是从经验和常识出发,得出这样的结论。纵观近年来的一些类似报道,有一个普通的现象:只要是涉及到官员,名人等特殊身份的案件,大多破获很快,结案很及时,而普通人的案件却没有这么幸运,甚至有一些本身案情并不复杂,证据也确凿的案件一拖就是几年,十几年,受害人倾家荡产四处伸冤的事情也不鲜见。前者如著名的“钟南山笔记本被抢案”,警方在十天之内就将笔记本完整无缺地交到了钟院士的手中。至于后者的案例,似乎就更多了。
在现在条件下,警力不足,以及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的不同,是造成许多案件不能及时破获的根源。但就目前的这种“厚此薄彼”的倾向,笔者以为主要还是一个警力资源分配的问题。涉及名人或官员等特殊身份的案件,往往更受社会关注,民间的议论,媒体的跟踪报道,都会成为一种无形的压力,于是警方会不由自主地将之定为“社会影响大”,从而加大警力投入,甚至有时候,上级部门还会专门作出“限时破案”的批示。如此一来,案子自然破得快。并且显而易见,破获这类案件,也更容易获得社会赞誉,仿佛以此就可以证明警方的办事效率和工作能力。殊不知,掌声背后,很可能是一些普通人的案件被搁置,以至线索中断,无法取证等等,社会危害性甚至更大。无疑,这是有违司法公正原则的。
对“钟南山笔记本被抢案”,人们发出了“如果不是抗非英雄,不是院士,能这么早破案吗”的质疑,而对此案,人们的质疑是:抢什么人不好?为什么他们要专门抢市政府的副秘书长?这一细微的变化说明,警力资源的不公平分配已经越来越严重,甚至成了一种“潜规则”而被公众被动接受。
新闻链接: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jwxy/200707270011.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