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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只是郑筱萸一个在“战斗”?

(2007-06-08 18:11:07)
 

难道只是郑筱萸一个在“战斗”?

 

在今天下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颜江瑛表示,不能因为郑筱萸一个人而否定全国药监系统,也不能把郑筱萸一个人所犯的错误理解为这个系统的错误。 (《中国青年报》6月1日)

 

郑筱萸案曝光之后,无论是公众还是媒体,都把更多的目光投向了全国药监系统,而非郑筱萸个人,在对此案的反思中,从一开始对郑个人腐败行为的炮轰,也很快上升为对整个系统的不满和体制漏洞的忧虑。这是事实,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的讲话显然并非无的放矢。

 

但通观发言人的表态,我们似乎隐隐看到了一丝为药监系统“翻案”的意思。“不能因为郑筱萸一个人而否定全国药监系统,也不能把郑筱萸一个人所犯的错误理解为这个系统的错误”,言外之意就是郑筱萸归郑筱萸,系统归系统,郑的事应当由郑个人来承担而不是整个系统。如果这仅仅代表药监系统缓解压力的一种无奈之举,似乎可以理解,但如果这是药监系统的真实想法,甚至是一种共识,那么,这种态度是不负责任的,这种倾向更是危险的。

 

郑筱萸一审被判死刑,为这起震惊全国的药监腐败大案画上了一个暂时的句号,但我们都知道,郑筱萸其实从来都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如果不是我们的监督体制几近失灵,郑筱萸怎么可能将贪污受贿行为持续多年?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制度稍稍健全一些,郑筱萸何以能一权独大,任意妄为到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的荒唐地步?在郑筱萸强力推行事后被证明其腐败根源的GMP认证和“地标升国标”的过程中,我们的民主决策制度又在哪里?对郑筱萸腐败行为举报,又为何屡受阻,未获上级部门的重视?在如此药监乱象之下,出现一个郑筱萸并不偶然,我甚至认为,该喊冤的倒未必是药监局,而是郑筱萸本人。

 

事实上,在今年2月初,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就曾表示,郑筱萸等人违法违纪案件暴露出监管工作思想有偏差,对政府部门工作定位不正确。高层的这一表态,就已经将郑筱萸案定性为体制弊端。而郑筱萸一审被判死刑这一多少有些出乎公众预料的结果,一方面表明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另一方面也预示着郑筱萸案决非个案那么简单,而是有深层次的复杂成因。

 

发言人在讲话中也表示,“郑筱萸案件发生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总结了郑筱萸腐败案件发生的原因和监管系统存在的漏洞”,“专门组织了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教育,同时制定了一些新的措施”云云,实际上也间接承认了药监系统自身是存在问题的。即如此,药监系统为何还表现得如此言行不一呢?这十分耐人寻味。

 

在笔者看来,药监系统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直观和坦承问题的存在,并积极地总结经验教训,有则改之,无则加冕,而不是急着撇清责任,恢复部门形象,为自己证名。否则,我们真的会不免担心:走了郑筱萸,还会不会来个张筱萸,李筱萸?

 

新闻链接:http://zqb.cyol.com/content/2007-06/01/content_17796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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