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英雄未必是我的英雄
上帝是公平的,在给了章子怡天使容貌和辉煌的演艺生涯的同时,也给了她挥之不去的烦恼。无论是网友随手扔过来的板砖和臭鸡蛋,还是给她戴上的诸如“英雄”、“远胜孔子”的高帽,都未必能使她“乐”起来——谁愿意整日生活在口水纷飞之中呢?很抱歉,我也无意中成了背后嚼舌者之一。
原因是,近日,专栏作家罗西发表了一篇题为《请中国人渐渐习惯章子怡为国争光》的文章,作者指出中国在世界上的形象若要有所改善需要更多“娱乐英雄”的出现,而章子怡则有资格成为中华民族的新英雄。(4月26日网易娱乐专稿)
通观此文章,颇有点抱名人大腿的意思。换言之,如若文章不是打着章子怡的名号,大概不会如此火爆,甚至极有可能淹没在万千网文之中。本质上说,这篇在公共场合广泛传播的文章,更像是一个铁杆粉丝的心灵独白亦或效忠宣言:非但没有合理论证出章子怡与英雄之间的必然联系,相反在基本逻辑上还混乱不清,语言上漏洞百出。
试举几例:文章标题是“请中国人渐渐习惯章子怡为国争光”。这让人十分费解:即便是最狭隘的中国人大致也不会不习惯章子怡为国争光的吧?但问题是什么叫“为国争光”?章子怡如果拿个小金人,国人应该不存在习惯不习惯的问题,但如果非要坚持认为诸如坐到成龙大哥的大腿上,在国外闯红灯,拍裸照闹绯闻之类的八卦也算“为国争光”的话,那么我只能“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却不敢苟同,尽管我也不认为这些事就“为国丢丑”了。再如,作者认为,章子怡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在奥斯卡上优雅得体的表现,让我们有种源自心底的骄傲!”对此,我也只能说作者太容易“骄傲”了。在奥斯卡这个万人瞩目的场合,表现“优雅得体”恐怕不是什么值得一惊一乍的事吧,莫非作者认为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中国人表现得“庸俗粗鲁”才是常态?
何为英雄?有人可以从《荷马史诗》中去寻找答案,有人可以用新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作标准,当然也可以凭一已之私念,甚至仅仅逞一时口舌之快,这都没有关系,在这个多元化的时代,“英雄”其实已经和“老师”一样,意义完全泛化了。你大可把和领导顶撞的隔壁老王当英雄,我也可以把敢于秀出自我的芙蓉姐姐视为英雄。因此,如果有人试图正经八百地以启蒙者、布道者的姿态对我们“循循善诱”,说某某某是英雄,我们应该尊敬她或他,就显得有些形迹可疑了。
你的英雄未必是我的英雄,这就好比你喜欢吃西餐,而我偏爱步行里的大排档,请别说“观念的落后、狭隘而可笑”,我也不想反思“我们的观念我们的胸怀”,我更多地是在反思我的胃和消化道。坦白点说吧,章子怡在我眼里,是个各方面都很成功的艺人,但她只是中国电影的一个代表,却不能代表中国电影。没有章子怡,同样还会有章桂花,章淑芬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