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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婚姻废止与凤姐的追求

(2010-02-09 01:05:46)
标签:

婚姻

离婚

罗玉凤

美国

情感

分类: 一顿暴揍

去年我的一个没捱过7年之痒的同事过不下去了,两夫妻竟然去办了“marriage annulment”(婚姻废止)。这是美国用来解除婚姻关系的特殊法律程序,比如小甜甜布兰妮几年前在拉斯维加斯闪婚后不到两天就去办了婚姻废止。这个程序和离婚不一样,是专门用来对付没有婚姻之实的“婚姻”的,一般来说要符合至少一条以下条件:一方不到成年;一方有精神病;一方不能生育;两方是近亲;重婚;一方受胁迫或欺骗而成婚;一方隐瞒某些重大历史,比如犯罪史或性病,等。

 

至于他们俩符合了上边哪条,我当然不好问,同事说没孩子也没有财产分割,和平分手,两人商量一下还是比办离婚简单。我原来不知道婚姻废止和结婚时间长短没关系,7年婚姻,居然可以在法律上当没存在过,这跟长期同居有什么不同呢?

 

“婚姻”,到底是什么?

 

前几日在这里讨论同性婚姻,就有网友留言称婚姻不是为了生儿育女而设的。我同意,实际上美国70%的黑人孩子都是非婚生的,这个比例实在是惊人,婚姻内生育的孩子反而成了少数。

 

婚姻虽然是过去两千年延续下来的制度,实际上有很多形态,至今仍然有不少国家奉行一夫多妻制(不过如果你仔细读古兰经,就会发现男人要娶四个妻子,必须有能力养活她们才行)。一夫一妻制在很多人心目中也是一钱不值的,否则不会有那么多二奶洋洋得意的跑出来吓人了。美国电视上的如闹剧般的离婚法庭,也可以看出有些人没有经过仔细考虑就走入了婚姻,形同儿戏。

 

就从法律上来说,婚姻是一个合同,合同双方有权利,也有义务。可惜这个社会讲权利容易,讲义务太难。从感情上来说,应该是建立在爱情上。如果建立在金钱和物质之上,是不是等到更多金的人出现,或者一方走霉运了,就可以离婚各奔前程呢?婚姻不是激情,但也不是凑合。前些日子看到某被贩卖到福建农村的女孩生完孩子看都不看就随解救她的民警走了,可见,即使有了孩子,也不是凑合的理由!

 

归根到底,婚姻还是两个人的事情,和双方的父母甚至是孩子应该无关。现在流行的“丈母娘经济”,在我看来很不可思议:这是卖女儿?还是嫁女儿?封建社会倒台了好几代人的时间了,原来男女平等仍然是一句空话。我说的平等,并不一定指的是经济上(当然经济条件差不多就完美了),而是智力、文化、兴趣爱好这些内在的因素。

 

由此想到最近网上流传着江苏卫视的一个视频,讲的是一位名叫罗玉凤的女子找对象的事情。不少人对于她严苛的要求冷嘲热讽,长得不怎么样、没知识没文化,痴心妄想,简直是有精神病。我没有专业的知识,不能判断她是否有病,但单从有高追求这点来说,罗玉凤其实没错。有个网友善意得评论这件事说:童话里的灰姑娘,出身贫寒,却也可以追求白马王子。也许罗玉凤对于自身的能力认识不够,但不代表了她不能有美好的愿望。关键在于,她的要求,必须有相应的自身条件匹配,否则达不到和配偶平起平坐的婚姻地位,那么这个婚姻不平衡,也很危险。

 

网上最近大热的“娶越南太太”的消息,正是反映出了中国男女在对待婚姻上的不同态度:原来语言不通、文化不同不是问题,他要娶的是个女佣和生育机器。男方自身条件不好,不应该把责任推在有追求的女方身上吧?

 

呵呵,扯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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