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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游记之欲望都市——纽约(3)

(2006-01-16 23:45:31)
分类: 新西游记

参观完博物馆,看看也不早了,6时,正是吃晚饭的时候。早餐吃的是远亲舅舅做的大粽子,中午在汽车上啃了一个妹妹做的鸡蛋肉饼三明治,经济好吃还特别能顶饱,比高速公路休息站卖的垃圾食品强多了,还是温暖牌的。我掉头往西边时代广场方向走回去,每个十字路口必然会有辆冰激凌的售卖车在诱惑着我,几次都想晃过去买杯冰镇果汁,低头看看肚子上的赘肉——入夏以后体重是火箭速度上升,看起来都不像身材匀称的中国人了——挺胸收腹火速通过吧!比冰激凌车更多的是卖糖圈和热狗等食品的小车,还有些中东移民推的车子,更有特色的肉串烧烤,香味四溢,不过美国的热狗挺难吃的,主要是热狗肠太咸了,吃的人舌头烧的慌,真是很同情天天吃街上热狗的穷人,不过他们也是笨,学中国人回家做饭嘛,大米饭也便宜更能填肚子!肉串嘛,我又不知道如何点菜,一堆乱糟糟的名字没一个认识的,后悔没认真读读南美或者欧洲的菜谱,也只有放弃了。

 

饭总是得吃的,总不能等到进了剧院再吃,走啊走,街角有个熟悉的名字闪进我的视野:Dunkin Donuts。回想起很多年前,北京的王府井大街上我第一次与这个甜甜圈连锁店相识,那个时候我更是吝啬的一塌糊涂,心中充满了美好的期待隔着玻璃窗看着坐在高脚凳上吃着甜甜圈的年轻人们,想着会有一天我也能吃上它十个八个。到了美国以后,甜甜圈不负我望被列入本人最爱吃的西式食品名单中(这个名单用3号宋体字也打印不了超过一页A4纸,天知道为什么以前我还是西餐厅的常客)。好些寒冷的早上,我就是被可爱的甜甜圈唤醒,食欲大好的奔向学校的自助餐厅,吃完两个煎鸡蛋,两节香肠,一碗麦片牛奶,一杯果汁,还能吃下那个固定节目——甜甜圈。然后才揉着肚子,怀揣一根香蕉(通常已经和着牛奶吃了一根了),心满意足的回宿舍继续我的回笼觉。虽然丰盛的早餐总是带来消化不良(午餐是绝对省了的),美国朋友也善意的告诫我甜甜圈什么也不强就是特能让人发胖,不过我还是不舍不弃的恪守我的食谱。哈哈,今天看来我是要在Dunkin Donuts重温旧梦了。

 

一把推开Dunkin Donuts的大门,咦,怎么他们还卖汉堡和炸鸡?哦,那更好了,咸甜搭配好啊。咦,怎么还分开了三个柜台?定睛一看,哦……原来这个小小的店面里,居然挤着三家最大众化的快餐店:KFC,必胜客,还有Dunkin Donuts。这个,这个……瞟了一眼Dunkin Donuts的柜台里,邋邋遢遢的摆放着几个年代待考的甜甜圈,还不如学校里的看着相貌端正……一闪念间,我已经排在了KFC的柜台前,等着吃我的炸鸡腿了。唉,真是人算不如天算,我到底没有吃成我最爱的甜甜圈。

 

手忙脚乱数现金的时候,妹妹又心有灵犀的打来了长途,询问我吃饭的终生大事,我一边和她唧唧喳喳,一边把我的可乐忘记的一干二净。等我打完电话来口干舌燥想起来的时候,可乐还安详的立在柜台的一角等着健忘的我,咱也不能瞎说纽约治安差劲啦。坐下开始大干炸鸡,思绪又不免溜向了新的轰动全美的记录片“Super Sized Me”:纽约的一个34岁大男孩拿自己做试验,一日三餐只吃麦当劳的套餐(还要是加大码的那种),连吃三十天,一个月下来胖了20磅,肝功能和肾功能衰竭,脾气暴躁,性功能减退,把个当健康餐厨师的女友急得喊停,充分体现了快餐对人类健康的重大危害……嗯嗯嗯,这炸鸡原来和中国的味道一样嘛,还有一小碗看不出什么成分的色拉,还好不如BURGER KING或者麦当劳那么装模作样,色拉就色拉了,还大张旗鼓的展开地毯式广告轰炸,仿佛有了色拉它的快餐就不是快餐了。最受不了的是BURGER KING,还找了个臭屁的服装设计师模样的家伙做色拉的代言人,殊不知无论谁做代言人,也不能把美式快餐塞进讲究饮食健康的人们的食谱里。

 

十分钟不到的进餐时间里,我干掉了一个鸡翅和一个鸡腿,便再也吃不下去了。在家的时候妈妈就常常埋怨我吃饭和打抢一样,有什么好滋味也直接倒入食道品尝不出来了。我委屈的辩解,我的神速进食应该归功为大学食堂四年如一日的培养。虽然我们大学食堂真的算是个中翘楚了,品种丰富,选择多多。不过我极讨厌在食堂用餐。第一,眼睛不晓得放哪里,看人?看书?左右不是;第二,我不想被人看。所以每次都是飞速扒完拉倒。这两点在美国大学食堂都不成立。好多美国学生都貌似勤奋的在食堂里做作业看书,我一开始还特别吃惊的想,原来美国大学生根本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懒散啊。时间长了才懂了:其实这类人也就努力那么一小会,多半是因为大家都在食堂聚餐抄作业方便,真正认真努力的学生都会专心吃了饭以后回实验室或者学习室学习去了。更不会有人注意你的食相,曾看见某些女孩将脚放椅子上吃的欢。说起来好笑,学校组织了一次学习正式西餐礼仪的活动,我深知自己这方面的修养极度缺乏,跑去一看,没开饭人先乐坏了:参加学习的90%都是美国本地学生!敢情和老爸批评的我拿筷子姿势不标准一个道理啊!

 

正是此顿快餐把我带到了本文开头的杂货店里。总算塞了两片口香糖在舌间,头脑也一下子清醒多了。开始用我的柯达数码小相机在时代广场上拍小影片,边吹着泡泡,忽然想到鲁迅先生的某些著名理论,当这泡泡破裂而又重回到我的嘴里的时候,带着回来的是世界各地人士的气息,想起来的确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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