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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存量房征税,抑房是假敛财是真

(2012-09-07 16:45:12)
标签:

房产

分类: 地产经济研究

二套存量房征税,抑房是假敛财是真

邓浩志接受《新快报》采访

    房产税将在更大的范围内试点开征。近日,网上传出湖南、湖北两个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并且据《法制晚报》的消息,昨天上午,湖北省地税局新闻发言人徐正云已经证实了上述消息。

    据《法制晚报》报道,湖北省地税局新闻发言人徐正云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最近了解此事的媒体很多,具体细节他们也不清楚,不过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确实正在制定中,对于具体的征收细节以及方案出炉时间还未确定。而8月20日,国土资源部网站转载了一则来自《中国国土资源报》的消息:《湖南湖北房产税征收方案正在制定》。该消息的内容为:“近日,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透露,湖南、湖北两个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第二套存量房,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据悉,此次试点与上海、重庆不同的是计税依据由原来的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这则信息公布后被全国各地许多网站转载。但有意思的是,可能意识到影响过于激烈,国土资源部网站在当天下午6点左右便撤下了这则消息。不过业内人士分析,“两湖”将继上海、重庆之后成为新的房产税试点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

    据了解,就在上周,媒体报道称,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官员正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为开展非经营性消费房产的存量部分恢复征税的试点,提供技术储备。有专家认为,这意味着,房产税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继续在全国其他城市试点。

两湖版房产税或比沪渝版更具杀伤力

    正在制定中的两湖版房产税与沪、渝版本的有何不同?不少业内人士都认为根据目前透露的消息,两湖版房产税将更具杀伤力。两湖版房产税的主要不同点为:

1.已购二套房也需征税,税率不会太高

此前已经开始试点的上海和重庆两地房产税,虽然版本各有不同,但是基本上均以满足一定条件的新购住宅进行征收对象,重庆版中唯一存在征收存量住宅房产税的条款仅限于独栋别墅。而根据此次网传的湖南、湖北正在制定的新版房产税内容,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都需要征税。不过,《中国国土资源报》的报道中点出这一类房源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不论税率高低,对已购存量二套房也征税是未来房产税税基放宽的证明。

2.计税依据由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

在上海和重庆两地已推行的房产税中,由于基本上都是针对新购房征税,因此计税依据也是新购房的交易价格。不过在“两湖”版的房产税中,这一依据将改为市场评估价。这就是说,一个居民几年前买的第二套住房在征税时,不是按照当初的购买价格进行征税,而是按现在房子的市场价计算房产税。

本地连线

广州何时试点?专家称年内不会上马

房产税何时会在广州试点?到底是只针对新增的商品住房还是对存量房也要开征?相信是广大市民最关心的内容。

广州市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卓文表示,2011年重庆和上海的房产税试点都极端保守,效果非常一般。再试点的城市,重复这样的模式,完全没有必要。他认为相对于重庆的“豪宅征收”、上海的“新增量征收”,广东地区更可能的办法是“按面积征收”。不过同时他认为,开征房产税开阔税基所带来的财政收入以及房产税开征后对房地产业打击,必将造成政府土地收入和房地产企业税收减少,两者权衡之下,广东地区未必会在今年就匆忙上马房产税。

地产经济学家邓浩志则对网传的两湖版房产税对第二套存量房征收房产税表示不解。他质疑,物业税开征须提交人大审议,现在用房产税把第N套房强制视为经营用途,绕开了法律依据,社会各界需要关注这个问题。对多套以上物业征收说为了打击投机行为也罢了,对第二套征收就是彻底的敛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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