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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题,永远的无题
(2007-11-26 19:33:08)
岁月磨砺了我的激情。把一块有棱角的石头打磨的浑圆。我已经变得浑圆。
手机忽然没电了,充电器在单位,觉得空落落的。其实电话平时也几乎没有,我一向清心寡欲,崇尚君子之交,因此本来不很在意电话的,昨天就觉得心里没底,不知道干什么好。
把箱子底翻腾一遍,不知道看什么书打发寂静的长夜。很多的大部头的著作,都是需要安安静静地翻阅。意外地很有心情地想看自己从前的笔迹,于是找到了。说出来大家都不信,竟然是我最早写的小说,一个字一个字码起来的,估计有二十万字。
就蓦地很怀念从前的时光起来。那时候的自己真的是“出淤泥而不染”,简单的不得了。那时候自己还有梦,会幻想很多美好的未来,会虚构一些童话般的境界。会执着地认为事情都是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会傻乎乎地坐着看蓝天白云。会很有精力地四处游走。会迷恋一切喜欢的东西,尽管遥不可及。
钢笔写的字,有的已经模糊,变得淡了许多。不用掐指头算,就知道已经是十多年前的笔迹了。纸张会慢慢变得脆起来。看看自己当年精心设计的人物,绞尽脑汁写的诗词,冥思苦想出来的情节,忽然就想笑。太开心了,尽管这些东西拿不出手,也许一辈子只能是自我欣赏,可是如此厚重的东西,又有几个人能拥有呢?
自己毕竟是有很多难忘的东西。譬如这些字,这些纸。也许卖废品去,都卖不上一块钱。本子也是好几个订在一起,有的还是用的背面。顺着字迹,还能模糊地分辨出,哪天写了多少,哪天哪个情节没有写完,哪天写的顺手,洋洋洒洒就写了好几页。本子的扉页上还根据推算,注明辛苦了三年才完成,当时一定觉得非常了不起。十多年后再看,难道不会为自己曾经的豪情壮志而微笑吗?
一共六大本,满怀爱意地翻看。一个字一个字地欣赏,就像是在欣赏一幅珍贵的山水画。舍不得放手,舍不得不看。想起来年少的轻狂,想起了年少的洒脱。而现在,其实又老了多少呢?
可是我现在是浑圆的石头,我喜欢自己有棱角,却被磨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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