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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确没有想到前天发的关于毛瑞斯莫赢得那把天价镶钻网球拍的博文会换来那么多的板砖和口水,简直是铺天盖地,我被砸得遍体鳞伤。全部原因来自我说的对毛毛是拉拉的鄙视和讨厌。
所有拍板砖和吐口水的大约分成三类,一类是毛毛的忠实粉丝,他们对毛毛极尽挚爱护卫之责,容不得半点对她的不恭,此情此景令人感慨,毛毛应该感到欣慰,有那么一群忠诚度极高的追随者。这些人因为对毛毛爱之深,所以对所有表示对毛毛不满的人就责之厉。说实话,我对这些人的行为表示理解,因为追星族本身没有错,谁都有自己的偶像,喜欢自己的偶像就意味着喜欢他的所有优点和缺点,有谁在贬损自己的偶像不着急才怪呢。
第二类是同情或者本身就是同性恋者。我得承认,我到目前为止还不能理解这些人的思想和行为。也许是我的思想有些保守,有些传统,我的思维惯性中还没有准备好接纳同性恋。对同性恋的看法还是有些争议的,包括从医学的角度来解析它,作为一个正常的人,异性恋是最自然的选择,最大众化的寄托和归宿,除此之外,肯定是不正常的,出了问题的。关于这一点,专家们的理性分析已经很多,我对素无研究,不敢多说。我想说的是,社会的确应该给同性恋者更多的宽容度,对性取向产生问题的人给予必要的理解和容忍。但是这并不等于说同性恋就没有问题,就变得正常了,更不能说社会就不能对他们进行批评和鄙视了。既然他们有选择同性恋爱和组成家庭的权利,这是他们必要的人权,但是,对他们批评也是别人的权利,也就是说你可以喜欢,我也可以不喜欢,不能因为你喜欢就强迫别人也喜欢,这同样不是一个进步的宽容的社会所必需具备的基本概念。
第三类是好心人,很多人留言中提醒不要歧视同性恋者,他们说在西方,你要是记者或者电视评论员,你写出这样的文章你会倾家荡产!!!。我很同意这样的观点,但是,我是代表个人,不代表任何一个公众媒体,我本人也不是公众人物,如果我有朝一日代表一个机构说话,我一定会很小心谨慎,守住说话评论的底线的。
最后,我想说我其实是很喜欢毛瑞斯莫网球技术的。如果不是把她当成一个女人,不是期望网球的全部都是美的,那么,我会从纯技术的角度来欣赏她,为她的强劲的单手反拍,杀伤力极大的上旋球,刁钻的球路以及稳定的心理素质喝彩。我说了对同性恋者的鄙视,但并没有因此否认她的网球技术,这和我没有因为她是拉拉就更加喜欢她是同一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