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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是育人还是毁人

(2015-03-30 09:32:23)

 

——如果完全按照《弟子规》教育出来的学生,也许要么会成为全无个性的木讷之人,要么会成为伪君子。

 

传统文化中颇多糟粕,《弟子规》就是其中一个。鲁迅先生所说的“仁义道德字缝里,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弟子规》完全符合。像这样的东西,完全应该扫尽历史的垃圾堆里,最多是偶尔有学术兴趣的人,捡起来骂两句,随手再扔了。只可惜先生说“吃人”的时候,没顺带提一句有哪些书本。以至今日,《弟子规》反而是呈越来越火的趋势,小学生被要求学,大学生也被要求学,甚至连专门的弟子规学校都出来了。如此邪景,无法坐视。

 

《弟子规》共有360句、1080个字全篇先为总叙入则孝、出则悌、谨、信、泛爱众、亲仁、余力学文部分。摘其几句,看看他是怎么胡说八道的。

 

先看“孝”。“父母教 须敬听 父母责 须顺承 事虽小 勿擅为 苟擅为 子道亏”,翻译下的意思,是父母的教育和责罚,不论对错,都应敬听,自己的事无力大小,都应禀告父母之后再去做,否则就是子道有亏。而且不应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而是应该做父母喜欢的事,因为“亲所好 力为具 亲所恶 谨为去”。这几句还是轻的,再看“冬则温 夏则凊”,意思是冬天寒冷时提前为父母温暖被窝,夏天酷热时提前帮父母把床铺扇凉。这事,哪家孩子能做得到?古时的孩子就能做得到?我很怀疑。父母给孩子做倒是平常。“丧三年 常悲咽 居处变 酒肉绝”,父母走了,追思流泪,人之常情,可哪有划定三年定期“悲咽”的道理?变更住所,戒酒戒肉,更是岂有此理。孝心尽到了也就可以了,还非要流于形式?以痛苦自己的方式,就是对父母尽孝吗?

弟子规的“孝”,就是以父母为中心的愚孝,无论父母生前死后。在各种注重“孝”的形式的时候,子女对父母的“爱”,却无一字。

 

再看“悌”。“长者先 幼者后 长者立 幼勿坐 尊长前 声要低”云云。尊重长者,倒也应该;但是要“事诸父 如事父”,分明强人所难。过分突出长者地位,却把幼者权利完全忽视。“悌”字强调长尊幼卑,却对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只字不提。

 

再看“谨”。全段甚长,中心思想倒是鲜明——都是一些应该道貌岸然,言行谨慎之类的话。还有很多行为禁忌,比如“勿践阈 勿跛倚 勿箕踞 勿摇髀 缓揭帘 勿有声 宽转弯 勿触棱”等等,看着就很累。对于此,我倒想起了“人不轻狂枉少年”那句话。并非提倡肆意妄为,但人要活得精彩,就需要活出个性。而“个性”二字,正是“谨”段所禁绝的。

 

再看“信”。“信”段倒是说了不少“应该守信”之类的话。可是瑜不掩瑕,只看这句“彼说长 此说短 不关己 莫闲管”。这分明就是在误人子弟,制造好好先生。《弟子规》是根据《论语》“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的文义扩充成文。可是作者李毓秀却不知道,孔子最恨老好人。孔子曰“乡愿,德之贼也”,骂的就是不分是非的伪善欺世之徒。李毓秀不明此意,枉为秀才。

“信”段虽长,却教导人不要坚持正义。

 

再看“泛爱众”和“亲仁”。“泛爱众”倒是说的不错,“凡是人 皆须爱 天同覆 地同载”。可是随即在“亲仁”之中便说“同是人 类不齐 流俗众 仁者希”,自居道德高点,将他人分类。此种分类,本就不适。因为人群有职业学历男女之分,却无道德仁义之分。此段将人强行分类,然后还要“能亲仁 远小人”,让我想起笑傲江湖。岳不群自己就是个伪君子,却严禁令狐冲结交所谓“邪教中人”,与此段何等契合。所谓“亲仁”,只让人看见虚伪。

说到岳不群,如果严格按照《弟子规》来做,也许恰恰能成个岳不群。

 

最后看“余力学文”。学的是什么呢?“非圣书 屏勿视 蔽聪明 坏心志”。哪些是圣书,可能好说,四书五经目录即可;可大部分书是“非圣书”,统统都不要读?没有道理。更重要的,是读了“非圣书”,就会“蔽聪明 坏心志”?这人的思想和心理得脆弱到什么程度?又对自己的衡量是非对错的能力多么不自信?还是想起岳不群,看到五毒教几个美女的脚,都不敢看,怕乱了方寸,这伪君子的修行是何等的浅。

关于读书,我个人倒是相信一个简单的道理,“跟兴趣走,开卷有益”。而所谓的“余力学文”,教人只读圣贤书,教人只做八股文。但学习最重要的目的,却无一言,就是智慧。

 

通观来看,一部《弟子规》,实在不堪细读。号称对学生教育的启蒙读物,却关于子女对父母的爱,人与人的平等,个性的养成,正义的坚持,真诚交友,兴趣指导学习这些最重要的东西只字不提或者大相径庭,还有多少价值?而按照《弟子规》,就算最终成功,“圣与贤 可驯致”,也必将是一个全无个性,甚至全无人性之人。鲁迅先生所说“吃人”,其意正在于此。

 

 

康振宇

2015   30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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