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南方周末》我的朋友秋风撰文《私民社会是公民社会的基础》,他延续以前的观点,认为没有传统社会的礼教、习俗、道德与伦理等(也是私民社会之维系),就不会有现代公民社会。在他看来,当前中国的市场经济已经把私民社会打得七零八落,人们不再相信传统有何价值,迫切希望打破传统,用公民教育取而代之,这在秋风看来是危险的,也是注定要失败的。他认为理性无助于公民社会,公民社会不可能人为地建构出来,或者说,通过说教,政府的教化就能形成,相反他认为公民社会应该建立在传统之上。在他看来“好人”的存在是形成公民社会的最低要求,我理解他所说的“好人”即一个好妻子、好丈夫、好儿子、好父亲等等一个在私民社会中能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的人,也即受传统规则束缚,遵守传统规则的人。
秋风有说服力的地方在于我们看到西方社会(也是公民社会)却也是非常传统的社会,不仅房屋很古老,并且刻意地去保留这种古老(比如我在丹麦看到他们修补房子的外墙,用的颜色与原来的旧颜色一样,要知道这个房子不是文物,是普通房子),而且观念上也是很传统的,比如很有家庭观念。
秋风似乎在维护“孔家店”,而陈志武却想打倒它,建立现代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不需要君臣父子,三纲五常,而完全是人与人之间平等的关系,显然在他看来,传统道德与伦理等有很多阻碍人性自由的地方(用秋分的话说,陈是“个体理性”的),与现代社会的要求不符。在上上周的《南方周末》上,陈提出只有依靠现代金融,我们才能摆脱对家庭的束缚,家庭不应该承担经济功能,而只能是情感功能的载体。他认为超越经济关系之上的情感才可能是纯粹的。
他们两个人之间一个显著的区别是对“自由”的理解不同,秋风的自由是规则约束下的自由,而陈志武的自由更多的是“个体理性”的自由。但是从根本上,也许两者并不矛盾,相反在我看来应该把他们的观点结合起来,“我们既要做一个好人,也要做一个独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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