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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尽职责是建立安全诚信市场的前提

(2010-03-14 15:25:28)
标签:

政府

职责

市场

诚信

消费

杂谈

分类: 时评

    每年的315都会有质检、工商、卫生等等部门走上街头,告诉消费者如何判别假冒伪劣商品,其方法之专业,教法之认真,确实很让老百姓动容。相信今年的315,这些部门还会再次走上街头,开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宣传工作。

    不过,在老夫看来,消费者提高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固然重要,但比这更重要的应该是,政府职能部门平日里加强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假冒伪劣商品的处罚力度,让假冒伪劣商品无处藏身,建立一个消费者放心消费的安全环境,使商家诚信经商,购买者心无存疑,商品有问题能妥善合理解决,这才是关键。

    说实话,很多老百姓对于商家缺乏基本的信任。比如砍价,哪怕这件商品已经是最低价了,买者依然心存疑惑,是否还有讲价的空间?再比如质量,许多商品的质量,哪怕是那些国优省优等所谓的获奖商品,依然让人不敢放心。曾闹的满球风雨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直至今天,还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此前的“大头娃娃”、“苏丹红”、“孔雀绿”等等事件,最终也都是不了了之。不久前看央视报道,满街的阳澄湖大闸蟹,百分之九十是冒牌货,但就是这些冒牌货,大多也贴着质量认证标识,鱼目混珠。

    曾有内地游客在香港购买到假冒的金器,香港政府对于商家的处罚力度之大,至今记忆犹新。还有,据说在加拿大,倘若食品店出售过期的食品,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和高额的罚款,还会被终生禁止在食品行业的经营。但在中国内地,过期食品改变生产日期照常出售,食物中吃出异物等等现象时常发生,更为可恶的是,前不久居然在饮料中出现了水银。购物环境之恶劣,在中国内地是有目共睹的。都说顾客是上帝,可那是一句口号,千万别当真,一般是购买前顾客是上帝,但商品出售之后,商家就成为大爷了。

    纳税人向政府纳税,实际上就是向政府预先购买公共服务产品,政府理当严格履职,负起服务的责任。而事情往往并非如此。消费者一旦利益受损,投诉耗时费力不说,作为政府部门也不一定会完全站在消费者的立场解决问题。这当然与中国的人际关系有关联,更主要的是,政府职能部门忘了民众纳税就是要求他们做好市场的监管和整治服务的。在中国发生消费者利益受损的群体事件,政府和媒体都会呼吁民众要提高防范意识。而国外正相反,政府职能部门会主动担承责任,有关官员引咎辞职,媒体强烈要求政府反省,加强监督切实负责。这就是差别,也是中国消费环境不尽人意之处。

    一个正常良好的消费环境,不可能依靠商家的良心觉悟和民众的防范意识就可以建立的。更多的责任在政府,需要政府认真负责担负起市场管理和监督的义务。唯有政府尽职尽责,方能建立安全有序可靠的消费环境,消费者方能在市场上心无疑虑地放心消费。公平诚信的市场,也是拉动消费的要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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