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厅式”集中讨薪的三个疑问
从12月29日起,西安市人社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等7部门组成“一厅式”集中办公,专门帮农民工讨薪,办公到2015年2月10日结束。(《华商报》2014年12月30日)
从报道看,“一厅式”集中办公帮助民工讨薪,是西安市沿习多年的做法,而且效果不错,已查处案件上万起,讨回欠薪数亿元,涉及民工数十万人,如此累累战果无疑是值得称道的。但问题也正在于此,十多年前的老办法如今仍旧是“法宝”,说明在解决民工欠薪问题上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破帽年年拈出”,是不是说明除了集中办公、联合执法之外,对欠薪仍旧没有有效的治理办法?
民工欠薪是个老大难问题,不光西安一地独有。也正因为是顽疾,不少地方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如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工资保证金、劳动监察加大稽查力度、把企业发放工资情况列入招投标条件等等,从实践看,都有一定的疗效,但也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更何况,随着当前经济的发展,新的情况层出不穷,如现在不少企业主“弃企避债”,虽然民工工资属于优先受偿的范围,但企业存在着没有资产或者资产无法变现的难题,在这些情况下如何解决拖欠的工资,已经不是靠集中办公能够解决的。
退一步讲,即使集中办公能够解决问题,那么为什么不能将其常态化,成立固定的办公机构,而不是一个逢年过节才集中的临时组织?此其一。
其二,在集中办公之前,职能部门究竟干了些什么?民工欠薪,涉及多个监管部门,但“九龙治水”,反倒效果不彰。如果各个职能部门都能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欠薪也难有空间。但怕就怕,平时职能部门疏于监管,遇到问题能推则推,到了非管不可的时候才大张旗鼓地搞集中办公,难逃虚张声势之嫌。
其三,集中办公队伍里为啥还有法院的身影?在解决民工欠薪问题上,法院一直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用人单位和民工,如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不履行仲裁裁决、判决等生效法律文书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的行为属于司法行为,与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性质不同,不可混为一谈。法院参与政府机关的联合执法行动,有违司法的中立,有损司法的权威,屡受诟病,在积极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确属不妥。
事实上,在政府机关治理欠薪的过程中,新的情况也是时有所见的,用人单位恶意欠薪的情况虽有,但更多的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存在争议,甚至在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上都有不同认识,这些新情况都需要由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的回答。让法院做法院的事,可以让裁决更公正,也可以更好地保护劳资各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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