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殴打退休职工,调查不能停在表面

局长殴打退休职工,调查不能停在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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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老职工自掏腰包修围墙,局长不仅阻止还对其中一位老职工大打出手。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蔡光能“殴打69岁退休职工”一事引起有关职能部门重视,徐闻县纪委办公室负责人称,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南方都市报》2014年6月22日)
从报道提供的消息看,这起发生在现任局长与退休职工之间的冲突,绝对不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退休职工自掏腰包为单位修围墙,这样的“好事”即使存在不妥之处,也应当通过解释来沟通协调,根本不需要局长亲自出面武力摆平。这一起普通的冲突背后,一定存在着其他的原因。
按被打老职工柯有等人的说法,局长蔡光能是在公开报复老职工联名写举报信。当然,这一说法还是当事人的一面之辞,未经权威部门的调查核实。但如果不存在着其他方面的原因,未触及蔡光能的核心利益,就无法解释蔡光能及其家人嚣张无比的行为。他们不但殴打年迈的退休职工,还对其他老职工进行恐吓,即使是被打职工“躲避”进了派出所之后,还带人围住派出所要人,近乎丧心病狂。
连办案民警和纪委的工作人员也承认,蔡光能及其家人“有点嚣张”。但遗憾的是,对一名现任领导干部的嚣张,并没有见到有力的应对措施。虽然当地纪委已介入调查,但显然这已经不是全属纪委管辖的范围,而且即使是纪委的调查,也没有采取应有的措施,让人有庇护之嫌。
按警方提供的消息,被打者柯有鼻梁骨、胸部两根肋骨疑似被打骨折,对于这一伤情,应当及时予以鉴定,构成人体轻伤的,那么打人者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应当采取刑拘等强制措施。即使构不成轻伤的,对于公开殴打他人的恶劣行为,也涉嫌妨害社会治安,应当给予治安处罚。但从报道中我们找不到这方面的信息。
退一步讲,即使没予以治安处罚,对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公开殴打他人的行为,也应当启动问责程序,追究其违纪责任。至少在案件调查之时,应当停职配合调查。但同样也找不到这方面的信息。
更为重要的是,老职工联名举报的是蔡光能在长期的任职期间大卖资产,涉嫌中饱私囊。要调查是否存在被举报的事实,也需要蔡光能回避,防止销毁证据、抗拒调查、打击报复等情况的发生。事实上,抗拒调查、打击报复的现象正在发生着。而最最关键的一点,是举报信竟然到了被举报者的手里,这其中的一切,不仅让人对职能部门的调查难以信任,更担心在蔡光能的背后,有着强有力的“保护伞”。
正因此,对于局长殴打退休职工一案,调查不能停留在表面,而是应当进行更加深入、更加严格的调查,除公安、纪检部门外,检察和审计等部门都有必要介入,并严格按照自身的职责,对所涉的疑问作出公开的回应,依法依纪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