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民间打假升级的倒逼效应
(2013-11-02 09: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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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记者调查发现,和前些年单兵作战的民间打假不同,如今这些“散兵游勇”已经开始进入公司化操作的阶段。他们打假商品不仅档次提高了,而且颇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战略。(《扬子晚报》2013年10月21日)
以买假索赔为主要操作手法的民间打假行为存在已久,历来对此褒贬不一。褒者认为这是在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对生产企业和商家来说是有力的监督。贬者否认知假买假人消费者的身份,是恶意索赔,有的甚至将其与敲诈等违法行为联系起来。笔者认为,民间打假行为只要不逾越法律规定的底线,就应当允许它的存在。
事实上,民间打假行为并不因为有人质疑而停止其前进的步伐,而是在曲折中生存发展。打假进入公司化操作,就是出现的新动向,值得关注。可以说,这是民间打假适应新形势而采取的提档升级行为,其积极意义不容小觑。
民间打假行为出现以来,一直存在着打假者专业性不强、力量不足、缺少分工协作等先天性缺陷,无法与强大的生产企业和经营机构抗衡,因此需要握指成拳,抱成团来开展活动。新闻中所称的“神秘组织”应该就是专职的打假公司,这些公司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并且在法律框架内运作,应当是无可指责的。
其实,类似的打假公司并非完全是新生事物,知名打假人士王海在数年前早已成立过自己的“打假公司”,专业从事打假活动。如今的打假公司,应当专业性更强,分工更细,地域范围更广,但其运作又很低调,被称为“神秘组织”也就不足为奇。
这种打假公司的优势,在于它的合法性。不光公司的成立和运作是依法的,而且十分注重利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比如,他们会潜心研究法律,分析法律存在的漏洞,提出相应的对策,利用自身的专业水平来提高索赔的成功率。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一旦遇到对方不肯“就范”的,他们还会依法到工商管理等职能部门投诉举报,借力实现自己的目标。
当然,最大的优势,还在于能够倒逼生产企业、商家依法规范行为,减少甚至避免侵害消费者行为的产生。打假者到处“找茌”,其目的固然在于获得经济赔偿,但客观上也弥补了职能部门的监管不足,倒逼企业不断提高质量和服务意识,规范经营行为,这对广大消费者来说无疑是最大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