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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评选的权威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管

(2013-10-15 19: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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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品牌评选的权威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管

http://sucimg.itc.cn/sblog/oYVztwRoYmn

不少消费者在上网了解相关产品品牌信息时,网上各种版本的“十大品牌”,往往让消费者眼花缭乱、无所适从。据了解内情的权威人士透露,这类评选大多事前没有标准,事后没有监督,实质上就是竞价排名,甚至有些就是直接收钱发证。(《新京报》2013年10月7日)

媒体提供的案例可以印证权威人士的说法,某些上榜品牌被频频曝出有质量问题,有的企业上榜不久就倒闭歇业,这些原本招揽顾客的“金字招牌”,不仅成色不足,而且来路成疑,使得商家也难以给出确切的答案。专家的说法可谓一语道破机关,原来这些名号都是通过“野路子”得来的,是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根本谈不上公平公正,更谈不上权威。

面对名牌满天飞的乱象,专家建议政府机构应当加强指导与监督,引导企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形成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评价机构,来发布权威的品牌榜单。更有人建议品牌评选应有政府来主导,防止评选的公信被金钱所绑架。

品牌评选的权威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管,这无疑是正确的思路。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应当大包大揽,包办一切。面对众多的行业和琳琅满目的产品,政府不可能投入更多的精力。政府的职能主要体现在宏观的指导和监督上,比如通过制定产品标准来保证产品质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具体的措施可以由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来组织实施。更何况,政府机构还应当保持足够的警惕,防止对市场的不当干预。

具体到品牌评选,政府机构的监管可以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行业协会的监督。目前的品牌评选,大多由行业协会来组织,这是完全合乎情理的。但囿于我国立法的滞后,行业协会本身的定位还不够明确,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弊端,比如有的行业协会把维护本行业的利益作为惟一宗旨,而忽略了内部治理和监管,有的行业协会由一个或几个大的企业所把控,成了变相的垄断机构。更有些所谓的行业协会本身就是未经法定程序成立的,缺乏公信力和代表性,甚至是“野鸡班子”。这样的行业协会组织的评选必然把自家利益放在首位,甚至纯粹以敛财作为终极目的。因此,政府机构有责任对行业协会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把好评选机构的质量关。

二是对媒体的监督。企业和商家通过“打名牌”的方式来扩大宣传,提高知名度,这本无可厚非。但在宣传过程中,媒体是不可或缺的。有些媒体不但热衷于发布名牌信息,甚至直接参与名牌的评选。但作为媒体,在发布信息前有核实的义务,否则就可能会涉嫌虚假宣传,这为我国的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所禁止。因此,对于那些夸大其词,或者无中生有的虚假广告,以及发布那些广告的媒体,政府监管机构不能无动于衷,有所作为。

三是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买来的荣誉终究是不牢靠的,对此,消费者最有发言权。因此,对于消费者的投诉,政府机构不能就事论事,而是应当顺藤摸瓜,通过倒逼来清除那些不实的“荣誉”,并对弄虚作假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同时,也应当听取行业内部的声音,某些企业财大气粗,通过竞价获得荣誉,其投入的成本必然会通过其他渠道来收回,这对同行业的其他企业来说是不公平的竞争,会损害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政府机构理应听取各方声音,并作出积极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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