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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签不买车”不应受处罚

(2011-08-05 16:34:23)
标签:

杂谈

“中签不买车”不应受处罚

 http://1803.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11/8/5/16/0/u49189588_132552bfba7g214.jpg

    北京首批购车中签指标有效期已经到期,有多少“弃号”暂未公布。据北京市交通委负责人此前介绍,预计首批指标“弃号”约有1000个。7月26日,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表示,有关部门正研究将“弃号”加到8月指标数量中的程序和做法,中签不购车者名单有望向社会公布。(新京报2011年7月27日)

    北京实行购车指标调控管理以来,暴露出了一些问题,这是正常现象。因为,在制度设计时,并没有考虑到如此多的细节问题。比如“中签不买车”的比例还比较高,超出了当初的预计。对此,说明很有必要对这一制度进行完善,包括将“弃号”转到下一阶段的程序和做法,使这一制度更加公平、合理、高效,防止类似现象的大面积发生。

    但在完善制度设计时,不宜有过多的处罚思维。也就是说,对“中签不买车”不宜实施处罚。这是因为,申请购车指标是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居民的正当权利,只要他符合规定的条件,就有资格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既然是他们的正当权利,那么他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同样也可以放弃。如果因为放弃了某一种权利而受到处罚,包括在一定时限内不得再次申请,甚至向社会公开名单等等,这样的处罚不但毫无正当性可言,还有可能侵犯公民的名誉权。

    事实上,导致“中签不买车”的原因很多,比如家庭经济突然发生变化,导致没有能力按原来的计划购车;有的因为工作调动等原因,已经没有了在京购车的必要。当然也确实不排除有些居民为了增加中签率,采取全家占坑等方式。

   对此,管理部门完全可以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来予以克服,比如“全家占坑”的直接诱因是为了提高中签率。因此,从个人申请转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是完全有必要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全家占坑”带来的弊端。总之,只要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合理,这些问题都是可以得到有效化解的。

    可能有人会以“中签不买车”浪费了资源为由主张实施处罚,这同样是站不住脚的。政府的公共服务本来就是面向大众的,付出一点成本是合理的。更何况这些放弃的购车指标还在,完全可以滚入下一期,不存在浪费公共资源一说。从技术操作层面来讲,也不会带来多大的困难,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在笔者看来,有专家建议从严处罚“中签不买车”者,还是站在一名管理者而不是服务者的角度上来分析思考的。须知,实施购车指标申请制度,本来就是公共资源稀缺状态下的无奈之举,是一种相对公平的应付手段,绝对不是对公民的“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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