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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是通向彼岸世界的大门

(2022-11-21 09:34:40)
标签:

辩证法

逻辑思维

实践

       所谓的必彼岸世界,就是超出我们人类认知范围的纯粹客观的世界,也就是康德所说的”物自体“。虽然不能全面理解彼岸的世界,但是辩证法是目前能够帮助我们正确理解进入我们感觉的彼岸世界的唯一路径。
       辩证法很神奇。一听都觉得很有道理,但一用却都是模棱两可,无从下手。辩证法的典型表述方式是“既......又......”,相反的两个方面都要兼顾到。“辩证法”一词来源于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其本意是通过辩论来确证和探索真相。但是真实的辩论结果却发现正反两方面都有道理,谁也说服不了谁,辩证法逐渐演变成了诡辩。无论是“辩证”还是“诡辩”,都证明了一点:如果不持立场,那么就没有明确的结论;如果有了立场,那么就是片面的观点,不具有普遍真理性。辩证法的这一特性,实际上是告诉我们认识的局限性。即单纯从认知上认识世界是不可能的。在认知中不断辩论追究下去,就会发现世界总是充满了矛盾,以及事物的自我否定。所有的一切在理论上都说不清,道不明。
      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是矛盾,即完全相反的两个东西的对立统一。这在人类思维中理解起来是很困难的。在我们的思维中,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但是辩证法告诉你“一分为二,合二为一”,“一”和“二”的区分并不是绝对的。为什么会这样呢?原因就在于思维中的对象与思维对象的不同。我们理解事物的是理性思维,是一种抽象的逻辑思维,把具体的事物抽象成概念,然后概念之间按照逻辑组织起来,形成概念体系——理论。抽象出来的概念是纯而又纯的,是抛开了时空背景的。西方哲学有这么一种说法:“世界上最圆的圆是什么圆?是圆的概念“,而不是真实的圆”。几何中的点和线都是概念,没有长度和粗细,但现实中的点和线却一定是有具体长度、宽度、颜色的。抽象成的概念并不是事物本身,而是为了适应人的思维方式而对事物所作的一种改造。人对事物的直接反映,取决于两个方面:事物本身和人的感觉器官,是二者的耦合,本质上是能够为人的感觉器官所感应到的事物的某种属性,不可能超越感觉器官的感知范围。这种直觉,经过逻辑思维进一步抽象,剥离事物存在的时空进行抽象,就得出了跨越时空和事物具体形态的关于事物的概念。这一概念,与具体事物是否吻合,需要不断接受新的事实的检验。因此,所谓的科学探索,就是不断发现反例,推翻和完善现有认识的证伪过程。
       反过来我们再看矛盾。所谓矛盾的两个方面,其实并不是事物本身真的存在相反的两个方面,而只能是我们认识中的两个方面。之所以存在两个对立的方面,是由于我们认知本身的缺陷。我们关注的焦点只是显性的方面,无法全面顾及,因而具有片面性,而实际上你没有关注到的方面也是客观存在的。你关注到的和没有关注到的方面,其实都是一个整体的存在。在我们的人士中,因为认识特性,关注到的就是事物的显性方面,也被称作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没有关注到的就是次要矛盾和矛盾的次要方面。所谓的辩证法,主要是告诉我们,除了显性的,还要重点关注看不见的隐性的方面。看见显性的,按照逻辑思维推理,这些都是人类思维的特性,然而并不是事物本身的属性。辩证法就是告诉我们,真正认识事物,就要跳出思维本身的局限,按照事物本身的规律来认识事物。比如事物看不见的隐性方面,看不见的和看得见的方面合二为一个现实的整体。因此,辩证法中的”对立“,其实指的是事物在我们思维中一分为二所形成的对立。这种对立并不是事物本身具有的,而是我们思维特性造成的。所谓的”统一“,指的是事物本来的样子。回到真实的世界,就要把思维中分离的事物属性,再整合为一个统一的整体。这就是”矛盾对立统一“的真正含义。
       之所以理解辩证法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比较困难,是因为要跳出思维本身,从思维与现实差异的高度来理解。思维自己的思维,就如镜子照镜子,容易陷入死循环,导致精神错乱。解决矛盾的对立统一,是不可能在思维中完成的,但是回到实践,这又是一个非常自然的过程。就是说,只要你从实际出发,而不是从脑子里原有的条条框框出发,那么对立的双方自然就统一起来了,因为现实中对立的双方本就是一体的。MKS显然看透了这一点,指出“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绝对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是因为哲学把这仅仅看作理论的任务。”因此,死读书的人,必然是本本主义的。研究辩证法的人,也不可能真正领悟辩证法。而实践中的人,不用读书,只要是成功的实践,就必然悟出辩证法的要领,虽然不一定能讲得很清楚。所谓实践出真知,在战争中学会打仗,看似通俗,其实正是辩证法的精髓,也是领悟辩证法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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