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良广告代言明星必须问责
(2008-09-25 07: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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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白话:全是大实话 |
对不良广告代言明星必须问责
司马平邦
在我的印象里,除了朵尔胶囊和婷美内衣的倪虹洁,我不知哪个明星是靠代言广告成名的。
中国绝大多数的明星,不是文艺的就是体育的,都先是在行业里打拚,成名立腕了,就有企业来购买其知名度做广告宣传,所以,很多因商业代言出问题的明星总是有一个理由:对产品不熟、不懂,自己也是受骗者,如果他们没良心,就可以心安理得,就可以接着做不负责的代言。
但如果你去查一下每个年度被排进所谓权力榜或财富榜的的明星们的收入,即会发现绝大多数的明星收入来自于广告代言,中国最有商业价值的体育明星姚明和刘翔,据说每年的总收入上亿人民币,也都是靠代方的十几个广告供养着;当明星一旦成为明星,做商业代言就立马从原来的赚外快变成了专业了职业,可以说现在成为明星的最终目的不是做艺术家,而是做代言人,而如果你了解演艺们的日常生活就知道,他们的经纪人一少半时间跟剧组打交道,大部分时间在跟广告商打交道。
还有一种情况是一个明星会在演艺和广告方面有不同的经纪人,他们希望用更专业的明星策划包装向企业要商业回报――是以,那些以对代言产品或企业不懂、不熟、受骗来逃避负面商业代言责任的明星,明明在撒谎。
代言明星如商业广告一样,已是企业实现利润的必要部分,并且是主干,所以说,对那些因商业代言给用户造成损失和伤害的明星,不应只是呼唤其良并被其振振有辞的辩解蒙住,而应向对产品的责任人那样追问责,因为实质上他们已经是商业产品的制造者和经营者之一。
(发表于《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