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我会在法院宣判结果的时候发布全文的!
以下截取答辩状中的一段:
我本人只是在正常的工作范围内接受新闻媒体的正常采访,正常地表达了一个科学工作者对一件普通事件的正常看法。我认为这丝毫不会也不应该对原告的科学研究工作有任何影响。即使有,那原告应该更加努力地证明他的研究的科学性,而不是通过法律手段耗费司法资源来证明自己的做法是科学的。
这是一次奇怪的诉讼,只是由于对一种标榜自己是科学的做法表示不认可,只是对在台湾已经过时的商业项目进行批判,只是对现代骗术进行真相的揭露,只是和网友的一句简单对话,就能惹来一场名誉权纠纷案。原告用这样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权利真的是超出我的理解力。
下面的故事讲给只有网名却不敢留真名的:
有两个人,都喜欢月亮。
一个人为了了解月亮上面有什么,于是用眼睛看,可惜不是很清楚,于是用望远镜看,还是不清楚,然后又找来更大倍数的望远镜,好点了,但感觉还是不理想,所以一直想办法怎么看得更清楚。有一天,甚至发了一个卫星去看月亮,总算有了进步。于是,把这些年的收获,写成文字发表。
另一个人也想知道月亮上面有什么,于是用眼睛看,可惜不是很清楚,然后就眯着眼看看,歪着脖子看看,蹲下看看,躺下看看,拽着眼皮看看,咽着口水看看。后里岁数大了,不用眯眼也好像也能看得比以前清楚点。不仅看出月亮正面有黑点,还大胆地根据地球的地貌预测了月球的另一面的样子。而且还发现用闭眼法、鸡眼配合法等方法也可以看得更清楚,因为两次看的结果的吻合率高达90%。于是,把这些年看的结论也编写成册,四处让人看他的研究成果,还让人加盟,教小朋友看月球,还赚了不少钱。最近还宣布了肉眼看太阳、火星、冥王星等的研究结果,很有震撼力,还准备接受诺贝尔奖。牛啊!
不过牛人最近有点郁闷,因为有人说他们这群人的做法是伪科学,结果他的事业受到了灭顶之灾。然后他就想怎么办,科学院没有人理,于是就跑到法院。
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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