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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评·文艺理论·文史研究 |
某校一名美丽活泼的14岁初中女生从自家五楼的窗户跳下,永远离开人间。原因是:班主任老师给家长发了三次短信,要求该女生剪发,态度强硬。女孩儿珍惜自己的头发,无法接受学校的命令,以自杀表示自己的反抗。
看了这条消息,相信每个人心情都会很沉重。
沉重之余,我们自然会联想到数百年前“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惨烈镜头。那个民族对发型真是太执着了。早在金入据中原之时,就颁布剃发令,强迫所有百姓一律剃头,留一小撮儿头发,梳成小辫儿。区别是金国时期一般梳俩小辫儿,而清朝则梳一根小辫儿。偏偏各族人民,尤其是占人口大多数的汉族人信奉儒家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能损伤”的训诫,坚决不肯剃头。主子不能“屈从”奴才,无论是金,还是在东北的后金,还是入了关的清,都严令剃头,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说法。汉族人民进行了此起彼伏的斗争,满族封建统治者对此进行了暴力镇压。当时江南地区好几次重大的抗清事件,都起之于“削发”之争。以上百万颗头颅的代价改变发型,这是世界上代价最大的发型革命。
残酷的战争和野蛮的侵略渐行渐远,沐浴着文明春风的人们对血腥的历史已将淡忘。然而,惨烈的镜头又在校园这块净土上重演。几百年前的统治者下“剃头令”,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征服欲。我们的学校职责是教育,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下“剪发令”当然是为了把学生教育得更好。问题在于:这个想法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会达到良好的效果?。《中小学生守则(修订)》第5条规定 “生活习惯文明健康”,第6条规定“勤俭朴素”,学校依据这些条文制定自己的校规是必要的。问题在于,头发多长才算“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勤俭朴素”?这实在无法说清。《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一部分第3条规定:“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头发干净,不烫发、化妆、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对女生头发长度没有作出规定啊。剪了头发就更朴素大方了?难说。《中小学生守则(修订)》第2条规定“遵守校规校纪”,问题在于,校规校纪要合情合理,切实可行。
有的老师说,要求女同学剪发是为了让学生整理头发节约时间,有更充足的时间学习。如果真是这样想,那也只能提倡,不能强迫。强迫会出现逆反心理。假设学生提出:无论男女生一律剃光头,像和尚尼姑那样,这样更节约时间。你该如何回答?
头发属于公民人身的组成部分,“女生剪短发”必然导致头发的损伤。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公民剪头发的法律。国家和政府都没有这样的权力,学校更没有这个特权。一个落后民族不知人权为何物,作出逆情背理的事情,我们可以用受时代局限来解释。在现代社会里,人权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已经写入宪法,作为传播现代文明的学校沿袭祖宗陈法,强迫学生剪发,确为不当。文革时期反“师道尊严”,把老师搞得灰溜溜的,这当然是错误的。现在拨乱反正,也不能矫枉过正,形成“学校说了算”的霸王习气,视学生为私产,做事应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