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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评·文艺理论·文史研究 |
媒体报道:某警官学院刑事侦查专业三年级在校生大勇与女友小美、朋友小飞在一家歌厅娱乐,小飞与小美发生摩擦,小飞暴打小美。大勇见状,便帮朋友殴打女友。小飞的朋友龙龙和小成也加入殴打队伍,四人将小美打得头破血流,不省人事。为避免出人命,四人拽着小美的头发将其拖出歌厅,送往医院。小美头部缝合8针,嘴部缝合1针。四人没收了小美的手机和钱物,将她带到龙龙的租住地。为防止她报警,每天轮流看守。其间,小成强奸了她。第二天,小成把此事当成段子讲给大勇听,大勇波澜不惊。十余天后,龙龙说小美在他那里吃住需要交钱,逼迫其卖淫。龙龙拿走小美卖淫挣的1500元钱后,还打电话到小美家恐吓她还钱。小美逃出魔掌后报了警,4名嫌疑人已被抓获。记者采访时,大勇说:“做事的都是朋友,出于义气不能说什么。”
大勇认为自己“重义轻色”,很伟大很高尚。
的确,我们的民族道德是推崇“重义轻色”的。赵匡胤同志就是个先进典型。有一天,他在一所庙宇游玩时听见女子哭声,问庙僧,庙僧不敢讲。赵匡胤发怒,庙僧说出实情:是两个响马抓来关在这里的,若敢放走就把庙内杀个寸草不留。匡胤救出女子京娘,与她兄妹相称,送其回家,在路上碰到响马并杀死他们。京娘MM感激匡胤GG,无以为报,提出以身相许,被匡胤GG严辞拒绝。京娘MM满脸羞愧,更敬匡胤GG,匡胤GG也更怜惜京娘MM。匡胤GG送京娘MM到家,京娘父母设宴招待匡胤,并提出将女儿许他做妻。匡胤说救她是出于义气,发怒离开。京娘MM自尽,魂魄去送匡胤GG。赵匡胤重义气而不贪女色,被人们千古传颂。还有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也是品德高尚受人称赞的好同志。
而重色轻义的人却为人们所不齿。像老董和小吕为争一个女人而大打出手,就是为此丢了脑袋也只能落个笑谈。还有大吴“冲冠一怒为红颜”,引清兵入关,落个千古骂名。还有个罗贯中老伙计改《三国演义》的故事。说是《三国演义》的初稿是罗贯中的父亲写的,罗父去世前将它交给贯中。原稿中关云长送皇嫂的情节是这样写的:关老二送皇嫂去找刘大哥途中,和甘、糜二夫人私通。找到刘大哥以后,刘说:“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尚可换;手足断,何以续?”把甘、糜许给关。二位夫人欣然应允。这天晚上,罗贯中伙计正在秉烛修稿,忽见关老二开门进屋,双膝跪地,说道:“罗先生,关某一生为皇叔尽心尽力,只做错了与皇嫂苟且一事。望先生高抬贵手,将我那不光彩的事儿改一改吧!”
重义轻色与重色轻义的实质性区别是舍己为人与损人利己的区别。重义轻色者绝不是先天缺陷后天被阉体内无荷尔蒙的人。告子说:食色性也。莎士比亚说:因为她是女人,所以他要被男人俘获。有人说:玩女人是世界上最高级的娱乐。重义轻色者也是常人,只是他们能够用理智和道德约束和擢升自己。陈老总说:岂不爱粉黛,爱河饮尽犹饥渴。但想想党的教导人民的哺育,不该喝的水嘴唇也不能湿。而重色轻义的人却无视他人利益,放纵自己,所以被人唾弃。
谈了这么多,却未谈到大勇,是否离题远了?非也。因为大勇或大勇们自认为“重义轻色”,所以应该说一说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重义轻色”。大勇为什么没有受到赞扬而受到了鞭挞呢?问题出在他对“重义轻色”的曲解。“义”应该是符合社会道德、法律规范的大“义”。但大勇的“义”是小圈子里的哥儿们义气,他们的所作所为是有悖于法律的。在歌厅里的殴打是违背治安管理条例的,非法拘禁、强奸、逼迫卖淫都是犯罪行为,而大勇却参与或纵容了这种行为。这种小圈子里的“义”,用社会道德、法律规范来衡量,恰恰是一种“不义”。这不是约束私欲,而是在放纵私欲。他的轻“色”,是在无视妇女的人格尊严和正当权利。所以,大勇等人不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将受到道德的谴责。
对这件事,我还有另一种猜测:4个男孩儿商量了一个捞钱方案,以谈恋爱为名引小美上钩只是第一个环节。小美并不是大勇真正意义上的女朋友,所以大勇才会这样对待她。是否如此,要看执法部门进一步调查的结果。即便是这种情况,大勇他们的行为也仍然符合他们自己的“重义轻色”原则:重自己小圈子里的“义”, 轻小美作为一个女人的“色”。
另外还有一些疑问:像大勇这样的学生不可能是在一个晚上发生陡转的,以前必有劣迹。警官学校招收学员的标准是什么呢?总不会是没劣迹的不要吧?进校后发现了不良行为是怎样教育的呢?
希望我们的社会、家长、学校对年轻一代重视法律、品德方面的教育,年轻一代要对法律、品德进行正确的解读。不然,蹲进大牢了,还在懵懵懂懂地觉着自己大义凛然,这是在往“杯具”里加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