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梅新说
江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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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之中,素有爱梅传统。梅亦和兰、竹、菊一并,赢得四君子美誉,寄托着文人雅士孤高傲岸之情怀。而咏梅诗词,更是多若天星,“定定住天涯,依依向物华。寒梅最堪恨,常作去年花”、“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皆一时之佳赋。
而不知从何时起,一众赏梅人渐而变味。这些人并非赏梅之高洁傲岸,而是以曲、欹、疏为美,认为直则无姿,正则无景,密则无态。而此等癖好,随着不同的市场出价,很快为鬻梅者所知,以花盆育之,斫其正,删其密,锄其直,投文人之所好,以求高价。诗人龚自珍乃愤然有作《病梅馆记》,慨叹“文人画士之祸之烈至此哉!”述其辟病梅馆疗梅,毁其盆,悉埋于地,解其棕缚,顺其天性,任其生长。
《病梅馆记》一文,于今重读,思绪百端。文人以病梅为美,和如今某些人以管制经济为善,何其相类!他们总认为,最低工资政策,签无期限合同,可以保护弱者,使他们免受资本家剥削之苦;管制市场商品价格,可以使锱铢必较的市民和劳苦民众的生活水平不受影响。文人爱病梅,鬻梅者投其所好,于是江浙之梅皆病;当政者爱管制,手起刀落,各项政策陆续推出。然育梅者应知,梅乃生物,环境遇变,亦有变通:压其顶,则旁生;斫其正,则曲折。而经济活动之主体,受类似约束,亦会为了生存,改变策略:法律有最低工资标准约束,企业主则必会减少聘请低技术工人数量,转聘熟练工人,这些人竞争之下之收入,本来就在最低工资之上。而受累的还是那些刚进入社会无甚经验积累的人,他们更难以找到一份入门工了;规定必须签订无期限合同,企业主则和员工重新订之,再有责罚,则炒其鱿鱼,甚至关门了之,一排两散。观诸近来珠三角企业之变迁,当可印证此言不虚。
呜呼,梅之病,文人自作之,亦自受之。倘有爱梅如定庵者,自可开辟小园,种植几树梅花,任其疏影横斜,随意生长,孤芳自赏。而经济体系之自由发展,受诸多管制与束缚,其后果承担者乃市场之中无数个体,而非政策制定者本身。长此以往,则千万人之生计堪虞。焉能不警,焉能不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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