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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院能掩盖企业管理的问题吗?

(2008-01-16 09:07:46)
标签:

法院

管理

it公司

腾讯

网络游戏

it

IT公司离职白领利用网游漏洞发财 4个月赚10万 去年4月,IT公司白领李某在负责公司代理的某网络游戏维护时,意外发现游戏存在漏洞。利用该漏洞,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生产大量游戏道具。于是,去年6月 离职后,李某通过联系网游买家,在网上大肆兜售自己非法生产的游戏道具,牟利10多万元。近日,李某被长宁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批准逮捕。据了解,李某是该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原职工。2007年4月,李某在负责该网络游戏运行和维护时,意外发现该游戏客户端存在漏洞。2007年6月离职后, 李某便打算利用该漏洞生产百宝箱、装备等虚拟道具,通过自己在网络游戏中的人脉网,寻找客户抛售私自生产的道具。由于售价远低于正规渠道,随着销路越来越 好,李某通过虚拟网店销售网络道具,前后获利10多万元。

看标题,还以为这个事情不了了之呢,结果又是一条走上法律途径的案例。最可笑的是,这家游戏公司根本不敢以真名示人,有点虚假新闻的嫌疑,或者是一个《故事会》的故事?

法院又是公司开的典型案例。既然是漏洞可以制造装备,这跟打下装备交易应该没什么区别,为何要说非法呢?想当年,那些SP公司借用了中国移动的漏洞,大肆从用户手机中扣钱,一个月能扣数千万上亿,用户可曾想到过要以“漏洞罪”起诉中国移动?还不是最后不了了之,一些用户被退钱了,一些用户,比如我,至今还被腾讯欠着2年的每月5元的扣款呢。

现在一些快速发展的公司出了管理漏洞,自己不去补上,就知道通过法律途径,不知道这个公司到底是哪家?想想去年公司告个人的,比如腾讯告珊瑚虫,多是公司管理出问题的企业。一旦自身管理出了问题,这些企业首先想到的不是堵漏洞,而是上法院,也是中国IT业一大怪事。


中国法院难道真能保护企业所有的权利么?真是这样,为何很多外企到了中国,就慨叹中国的法律环境令人担忧呢?

还是洪波评腾讯珊瑚虫事件的那句话经典:法院是他们家开的。
我要再次重申我的那句话:法院不是为没钱的个人开的。

keenkang 200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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