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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再摆乌龙球,珊瑚虫侵权案未判先发有罪公关稿:
彰显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本报记者 周婷
彰显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本报记者 周婷
备受广大网民和知识产权界、法律界关注的“珊瑚虫版QQ侵权案”日前经法院一审认定该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分析人士表示,此案标志着我国对于互联网上的知识产权保护有了切实的进步,将对互联网产业发展及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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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文章乃洪波在海内推荐的链接,可能考虑到面子问题,只在海内推荐。珊瑚虫案,第一次开庭审理并没宣判。具体信息可参考:珊瑚虫版QQ侵权案开庭未宣判,可记者却拿着腾讯的公关稿说“经法院一审认定该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怪不得这个案件因为程序上的问题,出现了这么多漏洞,网民炮轰腾讯网做得不地道,却依然能够到法院了。
keso的评价是:“法院尚未宣判,腾讯已代表法院宣告陈寿福有罪,公关稿先行发表,让人不得不怀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确实是腾讯他们家开的。”
仔细看了一下,个人觉得这已经很精彩了,不需多言。
我知道,反正法院不是为陈寿福和许霆他们开的。
再次在我的博客后,强烈要求腾讯退我钱。他们给我打过电话说要退我钱,也要走了我的银行帐号,可没有下文。2004年的欠款,不知道现在去法院追究是否还有效?
参考:腾讯珊瑚虫案的乌龙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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