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进地下车库查饮酒男子停车:执法应有边界,不可为“换装”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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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交警被曝进入地下车库查酒驾,导致有关网友质疑“以前车库遇到车祸报警,交警说车库不归他们管。自己协商”,以及“感觉交警专门而来”等。对此,青锋认为应当依法来论,并再次呼吁警察执法应有边界,不可像人们怀疑的那样为了“换装”而罚款。
网络公开反映警察进入地下车库查酒驾的是山西运城的王先生。他称“1月31日凌晨,自己酒后请父亲驾车回家,进入地下车库,因担心老人停车技术不佳”“下车跟父亲换位,停车时突遇交警查酒驾”。尽管万荣县相关人员于2月10日已公开回应称“专案组正调查,若有结果将回复”,但青锋认为,进地下车库查酒驾,还得以有关法律法规来定是非。
不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都明确,交通警察应“在道路上执行维护交通秩序、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执行交通警卫任务、接受群众求助等”,假若山西运城王先生反映的警察进入地下车库查酒驾,不论是其因“市政道路上招手”,驾驶人“没有停车才跟来”,还是真的就是当事人酒驾,在没有弄清楚事实,有确凿证据证实当事人是在交通道路上酒驾,似乎都不应该予以处罚。
因为相关报道没有披露进入地下车库查酒驾的详细细节,这里不便做过多评论。但青锋2月10日亲见的某地警察在国道上拦截车辆,称之为查后排乘坐人是否系安全带,确有必要拿来说道说道。
依据有关规定查车辆后排乘坐人是否系安全带,应当说没有什么过错。但是,在国道上拦截车辆的警察只有一人,显然违犯了相关法律法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九条之三明确,“在公路上执勤时,不得少于2人。需要设点执勤的,应当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状况,临时选择安全和不妨碍通行的地点进行,避免引发交通堵塞”。
这且不论,在此后不到十公里的行驶过程中,至少看到有三处警察设立的查车点在查过往车辆。根据有关规定明确的,“应当选取安全地点和不妨碍通行的地方设置执勤点,禁止在弯道、坡道、窄桥等设置检查点”“执勤制式警车应当停放在来车方向50米外,开启警灯和报警灯”,以及“规范放置警察临检等警示标志、反光锥、减速牌。反光锥应当由远及近由疏及密放置,至少五十米以上。设置拦车区域和检查区域”等,可以发现,这几处查车点大都没有执行到位。
对于这种密集型查车行为,有老百姓认为,很可能是当地警察“换装”需要资金而财政不能完全满足,想要靠上路查车罚款弥补不足。这尽管是部分群众的猜测,不足为证,但如此密集查车,又在春夏交接之时,确也不能不让人有这方面的猜疑。因此,青锋在此不能不再次呼吁,警察执法应依法而为,切勿任性,更不能为了某种需要而扩大执法范围,以免让群众造成误解,损害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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