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硕士毕业的团委书记,为何栽在了涉嫌猥亵女企业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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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被人举报涉嫌猥亵女企业家的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团委原书记楚挺征,有了最新的处理消息。北京日报客户端4月8日晚间引用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的通报称,楚挺征涉嫌强制猥亵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从目前事情进展看,如果证据确凿,楚挺征很有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下的刑事处罚。
针对楚挺征被举报涉嫌猥亵女企业家、政协委员一事,青锋曾撰写多篇评论,吁请有关部门全面审查,以让多方汲取教训。比如,早前报道,楚挺征在任区团委书记之前,曾在区委做过秘书工作。那他究竟是办公室普通的秘书工作,还是哪位领导的秘书,也应该弄清,以便在将来的干部任用上有所借鉴。
北京日报客户端披露,就在4月7日下午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楚挺征还曾否认了女方的举报。并称,“我是法学硕士毕业的,也从事过法律工作,”且自信地说,“如果我认为我真的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坏事,就绝不会出现那封似乎留有把柄和过错的致歉内容给她。”
遗憾地是,这边楚挺征刚刚自信满满地说不认为自己真的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坏事,还没有过去一天,就有消息曝出,其已经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而且是刑事拘留。从公安机关通报的情况看,楚挺征涉嫌猥亵应该几成定局。
那么,作为法学硕士毕业的楚挺征,身为区团委书记,为何栽在了涉嫌猥亵女企业家上?
青锋认为,楚挺征的栽倒,首先在于其虽然学过法律,但其缺乏纪律意识、法律意识。比如,早有八项规定,但他却置之不顾,居然召集十多人吃喝。
其次,楚挺征虽然学法出身,但其却不明白法律红线任何人都不能触碰。因而,违纪在先,还敢对一个海归创业,又是区政协委员的女企业家心生邪念,席间将女企业家“按倒在沙发上进行猥亵”,还强行脱下女企业家的裤子意图施暴,不说其吃了豹子胆,也可以说是胆大包天,恣意妄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明确,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此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公安机关拿到了确凿证据,那楚挺征的结局,不可能只是被免职,有可能要负刑事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