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殡仪车运送团购物资?为何反转的这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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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青锋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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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3月15日一早,打开电脑,看到来自中国新闻网的消息,称“3月14日,有网民在海赋社区业主微信群中反映‘社区用殡仪馆车辆运送团购物资’,并配发相关图片”。青锋脑海中立刻闪出武汉为何会发生这些稀奇事的念头,但就那么一闪,马上就看到报道称,“3月14日晚间,武汉江岸区回应,经核实,此为不实信息”。青锋还以为,这是一些网友借3·15开的什么玩笑。
的确,有些时候,一些网友会借某些节日故意发些莫须有的东西,逗大家一乐。但青锋认为,类似这种“社区用殡仪馆车辆运送团购物资”的玩笑,实在是开不得。弄的不好,还会被指造谣,追究法律责任。
岂料这些想法在准备写一篇评论而尚未动手之时,就又在手机上看到南方都市报推送了有关“社区用殡仪馆车辆运送团购物资”的另一个回应,称“所长免职副局长被立案”,一时让青锋颇感诧异。
为何同一件事,会有两种回应?
于是乎,青锋便赶紧把两条回应做了对比。只见武汉江岸区的回应称为不实信息后,又一番解释道:“据悉,当日下午3时20分左右,当事人吕某驾车来到江岸区后湖南路海赋江城小区附近,将车上物资交付给居住在该小区的亲戚。其所驾车辆非江岸区车辆,车上物资系吕某私人购买,并非社区团购物资”。
而从南方都市报引用的黄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的内容可见,同为一个事实,黄陂区的通报指出,“经查,当日下午3时20分左右,黄陂区乡镇殡葬车辆社会承包人吕某违规用所承包经营的殡葬用车给家住江岸区海赋江城小区的亲戚陈某运送生活物资,所送生活物资系殡葬用车承包人吕某个人购买,不是社区团购物资。吕某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通过上述两个回应看,“用殡仪车辆”这一事实应该存在。只是当事人非江岸区而黄陂区。那么,由此来说,江岸区回应“经核实,此为不实信息”,是否有些不妥?即便不是该区人所为,是否也应该做些说明?而不应以“不实信息”回应?让人有类似青锋认为反映情况的人有造谣生非的嫌疑。
经南方都市报报道,“经黄陂区纪委研究并报区委同意,对区殡葬管理所所长敖浩予以免职,并党纪立案审查;对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骆文俊予以党纪立案审查;责成区殡葬管理所解除与吕某殡葬用车承包经营协议,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这一处理结果,至少表明,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存在。
因此,青锋认为,对于老百姓反映的问题,应该第一时间做认真调查,弄清情况后再做回应,不要为了想第一时间作出回应,平息人们议论,就匆忙下什么结论。那样,就有可能把本来能够很容易说明的问题,搞得复杂,或者让自己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