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违法实情,他们为何还要掩盖真相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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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于2019年12月17日在怀化市鹤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当年杀害新晃一中教师邓世平的详细细节被公开。相信法庭会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惩处。但其中,一个细节,引发青锋久久思考。时任校长黄炳松以及时任新晃县公安局政委的杨军,为何明知犯罪嫌疑人杜少平杀人违法的实情,而还掩盖真相,以致长达16年,让被害人家属不得心安?
从庭审披露的情况,公诉人出示的黄炳松、杨军两份供词证实,杜少平将被害人邓世平埋尸操场后20来天的2003年2月中旬,杜少平的舅舅、时任新晃一中校长黄炳松听到一些风声,便质问杜少平是否杀害了邓世平,在杜少平默认并求黄炳松帮助隐瞒的情况下,黄炳松找到时任新晃县公安局政委的杨军告诉其杜少平杀人一事。
如此重大的案情,一个是中学校长,应该知道违法必究的道理,而另一个系公安局的政委,不仅知法,而且还是执法者。其更不可能不知道杀人是什么样的重罪,杀人者被追究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结果。但为何就是这样两个知法者,却不是大义灭亲,或者知情即报,而是选择隐瞒,并通过自己的关系和权力,让一个杀人案隐瞒真相16年,而让受害人冤魂不得昭雪?
常理上说,黄炳松隐瞒真相有一定的理由。因为杜少平作为其外甥与其有着一定的血缘关系,为亲情,以及怕事情败露影响自己的名誉和仕途而置法律于不顾,似有一定原因。但是,作为时任公安局的政委,仅仅因为和黄炳松是同学关系,就可以置法律于不顾?其中有没有其它方面的交易,目前尚未被公开,尚不得而知。但不管从职业角度,还是从良知,以及对社会公正来讲,时任公安局政委杨军参与包庇,怎么都说不过去。
由此及彼,让青锋不能不思考一个问题,每当一个案件或者其它事情发生时,不少国人思维的第一反应就是托熟人找关系为自己或者自己亲属开脱,而一些当权者则为了情面,或者私利,予以袒护或帮助,结果,本来是一个人或者少数几个人犯案,到最终被追究者多达十几人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比如,历史上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最终被追究的官员多达两百多人。比如,现代的昆明孙某“死而复活”案和正在审理的“操场埋尸案”,被追究的人员都多达十几人。
宋人王安石说,“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而我们现在不缺善法,而是某些人并没有运用好自己手中的法律而做好良治。比如新晃县公安局原政委杨军,在有人明确告诉其有人杀人后,不是迅速查处,而是帮助隐瞒包庇。如此徇私枉法,不仅失德失民,最终也难逃法律的制裁。